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华赣环境兴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公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链接及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华赣环境兴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四、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电子信件的方式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邮箱xi****@****.com;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邮寄至建设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埠头乡围子上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 张祖文181****5559。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附件1:华赣环境兴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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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658/up9L0aABMqitpwL5yKS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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