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为保障我公司运营的九二污水处理厂与九州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满足污水处理生产需求,现启动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询价工作,本项目仅采购片碱(固体 99%)和次氯酸钠(液体 10%) 2 种危险化学品药剂,诚邀具备相应资质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会昌县兴会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
(1)片碱(固体 99%),年度预估需求量约 200 吨;
(2)次氯酸钠(液体 10%),年度预估需求量约 400 吨。
特别说明:受两座污水处理厂药剂仓储条件受限,单次片碱药剂供货量基本控制在 5 吨以内,次氯酸钠药剂供货量基本控制在5-10吨,除特殊情况下,用量均为年度预估,实际供货按采购人订单按需供应。供应商可电话咨询现场采购实际情况,请结合小批量多频次供货特点合理报价,报价含运输及卸货费用;报价若明显低于或高于正常市场行情,存在扰乱市场情形的,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供货期限:按季度签订合同,执行当季度确认的统一价格,期间按需供货;
4.送货时效性要求:接到采购人正式供货通知后 48小时内完成送达,除不可抗力情况除外(需提前与采购人沟通)
5.交货地点:会昌县兴会环保有限公司指定污水处理厂区
6.付款方式:采取先货后款模式,货到验收合格后 20个工作日内付清当批次货款
7.质保要求:产品质保期自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不少于 1 年(或按产品厂家官方质保标准执行,两者以较长为准,供应商需在响应报价单中明确具体质保期限);如出现产品纯度不达标、规格不符、质量缺陷等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6 小时内响应,免费提供更换、退货服务,确保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工作正常开展。
8.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与业主应在确定成交结果后 7日内签订书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数量及质量要求分批次完成供货及相关服务。
9.报价及定价约定:本询价按季度定价,每季度签订季度合同,本季度内执行该季度统一固定价格结算。当季度合同执行期内原则价格保持不变;如当季度履行期间市场行情出现大幅波动,任一方提出调价需提供合理、合法、有效的市场佐证依据,方可协商调整价格,无有效依据不予调整。下一采购季度,采购人可根据市场行情重新组织询价或协商确定新季度执行价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或销售);须具备片碱、次氯酸钠对应的危化品经营(销售)资质,同时具备危化品运输保障能力。
供应商负责药剂运输及卸货,运输须使用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车辆,卸货及进入厂区后的储存应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因供应商运输、卸货或交接环节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生产厂家需具备对应产品的生产资质及环保许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附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公司主要管理及直系亲属未在会昌县兴会科技创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昌县兴会环保有限公司从业,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模板见附件二)。
三、响应材料要求
材料清单:
1. 响应报价单(按附件一格式填写,填报本季度产品综合单价、增值税专用发票点数、质保期等信息);
2.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危化品经营(销售)许可证相关资质复印件;
5. 片碱、次氯酸钠产品合格证书、相关检测报告;
6. 价格及成本说明(可选):若报价偏离市场常规价格,需提供成本构成明细或价格偏离说明(加盖公章),作为报价合理性的佐证材料。
7.承诺书(模板见附件二)
提交要求:所有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用不透明档案袋密封(密封条处需加盖公章),邮寄或线下提交,资料不全或未密封的视为无效响应。
四、时间与地点安排
响应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月 9 日 17:30。
提交地点:会昌县****楼。
五、成交与评审办法
1.本项目在满足资质要求、产品质量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正常情况下低价中标),其他可为备选供应商。
2.报价应为含税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运输、卸货费用,为当季度统一固定价格。
3.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明显偏离市场合理区间,经要求补充成本构成及市场佐证材料仍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采纳,并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
4.报价有效期:自响应材料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有效。
5.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当季度合同;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说明
1. 供应商须保障药剂供货质量,片碱、次氯酸钠药剂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因药剂质量问题造成厂区生产故障、水质不达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 若遇不可抗力、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无法在48小时内送达的,需在接到供货通知后与采购人沟通,说明原因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3. 若对公告有疑问,可于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联系咨询人:蔡经理,联系电话:191****8639
七、附件
附件一:响应报价单(模板)
附件二:供应商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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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659/0hNp0qABLRKCxEZfEKL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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