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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合悦金属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合金锭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2025-10-22拟建项目江西 - 吉安市 - 泰和县 关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泰和县合悦金属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合金锭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6-***9528

通讯地址:泰和县澄江镇嘉禾大道(343700)

项目名称

泰和县合悦金属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合金锭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恒运金属厂内

建设单位

泰和县合悦金属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吉安市凯达环保治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恒运金属厂内,租赁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产运营公司一栋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厂房用于建设泰和县合悦金属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合金锭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000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4度58分0.184秒,北纬:26度49 分17.598秒。项目建成后年产5万吨铝合金锭规模。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0万元,占总投资的0.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熔化炉烟气、保温废气、打渣废气、铸锭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铝灰渣回收废气、铝炉渣灰贮存废气。有组织废气:项目喷熔化炉烟气、保温废气、打渣废气、铸锭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铝灰渣回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风机设计风量为30000m3/h;项目铝炉渣灰贮存废气经引风机+水喷淋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风机设计风量为2000m3/h;项目DA001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氟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要求;有组织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DA002排气筒外排的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无组织废气: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3、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项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网;项目冷却定排水与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在厂区汇成综合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江西泰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网排入泰和县沿溪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赣江。

4、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蓄热式熔化炉、蓄热式保温炉、铸锭机、炒灰机、冷灰机、球磨筛分系统、冷却塔、冷却水循环泵、空压机等各类生产设备以及环保设备风机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70-95dB(A)范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各噪声源对东、南、西、北四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的包括生活垃圾、废模具、不合格品、废耐火材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贮存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有铝灰渣、铝灰、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喷淋废液、废劳保用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临时暂存库存放,并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NOx≦1.587t/a、COD≦0.099t/a、NH3-N≦0.0099t/a)。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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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670/r_6SCpoBJ4i9JSOw60F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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