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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新县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实...

2025-10-11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江西 - 宜春市 - 奉新县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江西 所属地区 宜春市 - 奉新县
采购单位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将《奉新县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奉新县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作,根据宜春市委深改委关于《宜春市探索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宜改字〔2024〕8号)和宜春市政府办关于《宜春市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实施方案》(宜府办字〔2024〕5号)有关精神,强化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规范集采和日常管理,让学生吃得放心

1.集中食材采购配送,发挥规模效益。为提升采购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办学校食堂食材实行集中采购配送。大米、食用油、牛奶、调味品四类食材委托市教体局统一组织招标确定集采配送公司;肉、禽蛋、生鲜等食材由县教体局组织招标确定集采配送公司。学校膳食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学校食材安全配送。

2.转移运营管理权限,规范运营模式。奉新二中、奉新六中、奉新六小3所学校先行改革试点,由奉新二中牵头联合招标确定食堂经营管理运营公司,负责该3所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学校要监督中标公司聘请专业的食堂劳务团队或团餐管理人员,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规范运转。

3.优化菜品餐标,提高用餐质量。各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营养特点和膳食指南要求,制定科学营养菜谱,确保学生用餐品种多样、数量充足、结构科学、营养均衡;要保证每日午、晚餐至少二荤两素一汤,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提供自选餐。在确保营养均衡的前提下,调整餐标为正餐6-8元,6元为一主荤一花荤两素一汤、7元为一主荤一花荤两素一汤一水果、8元为两主荤两素一汤一水果。主荤菜主料不低于80%,花荤菜主料不低于50%。餐标后期随市场变化进行调整。

4.加强财政保障,确保质量提升落到实处。学生伙食费实行专款专用,其中食材采购支出占比不得低于80%,剩余部分用于支付食堂工友工资和水、电、燃气等动力成本等日常运营支出。针对乡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运行经费不足问题,建立县乡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的补助机制,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全额补助学校食堂水、电、燃气等动力成本;二是对就餐人数少于300人的学校,据实补助工友工资差额部分,确保校园餐饮质量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食品安全“双主体”责任,让家长放心

5.建立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双总监”制度。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中标公司对其负责运营管理学校食堂的集采食材、食材配送、饭菜制作过程负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学校及教体、市监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分管校园食品安全的副校长和学校食品安全总监,负责对中标公司集采食材及学校饭菜制作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管调度,中标公司分管副总和食品安全总监,对配送至学校的食材采购、饭菜加工等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6.强化食材管理。食材以新鲜为主,检验品质和数量人员不少于2人,原则上不使用冻品、香肠、肉丸等加工肉制品,冻品和加工肉制品使用数量控制在肉制菜品的10%以下,且每周采购不超过一次。****中心,对每天的食材做到应检尽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及电子溯源系统,杜绝问题食材“上桌”。

7.建立完善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对肉、禽蛋、生鲜等食材委托中标公司另行招标,每类食材确定2-3家供应商,供应商每个学期重新招标确定。对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等进行打分考核,对考核不过关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8.打造阳光食堂。学校要定期公示食堂运营情况,提升学校食堂管理运营公开透明度。要坚持“晒”餐制度,将学生用餐情况上传到宜春市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确保运转高效透明,让社会放心

9.实行一个标准。统一制定奉新县学校“放心用餐”工程实施标准,实现从采购、操作、售卖、卫生、安全等方面全方位、全流程、规范化操作。

10.健全一套体系。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安全应急管理、人员考核考评、原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理、食品安全培训等标准化体系,确保食堂管理机制健全,运行高效。

11.建立四项机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考评四项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落实每日一次巡查、每周一次专项检查、每月一次专题例会、每学年一次满意度评价,全面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推动学校食堂规范运行。

12.强化统一管理。着力解决学校食堂管理粗放、工作效率低下、责任不清晰、设备损耗严重等问题,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在“***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基础上,加大科技赋能,***平台,集成数据资源,实现检验检疫、厨房监控、采购汇总、食材展示等多项功能集中展示。

13.强化家长监督。坚持“家长治膳”,成立膳食委员会,强化监督运行机制,家长参与学校食材采购、加工制作、售卖等各环节、全过程的监管,严控冻肉,坚决把牢安全关。保障家长参与招标采购、陪用餐、质量评价、安全检查、收支公开等重大事项监督。学校膳食委员会每周至少1次参与后厨全流程监督工作。

14.健全陪餐机制。为加强校园餐饮管理,建立县领导、乡镇负责人、教育部门、学校管理者、教师及家长共同参与的常态化陪餐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的问题。具体实施要求为:县挂点领导、乡镇主要负责人每月陪餐不少于1次,教育主管部门挂点干部每月不少于2次,膳食委员会家长代表每周不少于2人次;学校实行每餐校领导、教师值班陪餐制度,鼓励邀请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陪餐,其中家长及社会人士陪餐费用从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列支,其他人员餐费自理。同时,全面取消教职工食堂,推行师生同餐制度,确保师生同菜同质同价同量,促进校园餐饮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15.规范餐费管理。学生餐费由学校收取,每月严格按时核算,严禁侵占、挪用膳食经费,确保专款专用。由中标企业运营管理的学校学生餐费,由学校代收核算后,于次月初转至公司账户,学校不得截留。

16.落实困难补助。按照《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审核后,通过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及其他相关资助政策,给予餐费减免。

二、工作要求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奉新县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明确部门和各乡镇职责,强化协同联动,统筹推进“放心用餐”工程各项工作。县政府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县人大、政协对“放心用餐”工程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县教体局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附:

奉新县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作专班

为切实做好奉新县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作,现成立奉新县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作专班,具体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陈 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小银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胡 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胡 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余慕白 县政府办副主任

熊业星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谢 东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魏远林 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百萍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吴望军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戴 江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国生 县市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南平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廖 伟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 蔚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余典辉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中心主任

钟左朋 干洲镇党委书记

邹茂晗 澡溪乡党委书记

陈志辉 百丈山风景名胜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魏军辉 石溪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龚 新 东垦场党委书记 、场长

钟 琪 干垦场党委书记、场长

邹友富 农牧渔场党委书记、场长

赖瀚峰 冯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于晨光 赤岸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徐 亮 赤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余 地 宋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小伟 上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宋 芸 澡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晓凯 会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友清 罗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邹 鹰 仰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陈运强 柳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陈 健 甘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由魏远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县教体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工作专班组长批准。工作专班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牵头负责学校学生“放心用餐”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履行主管责任。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学校和承包经营市场主体履行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中标公司负责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不断降低食堂运营成本,改进管理方式、提升保障能力,提高学生用餐品质,实现学生用餐“政府放心”“学校放心”“家长放心”的目标。

(三)县财政局负责对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的财务行为、资金使用、资金分配、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县市监局负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食材检测和快检室建设,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五)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

(六)县发改委负责指导合理确定伙食费收费标准,按规定纳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管理;负责对中标公司食材配送等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管。

(七)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负责对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推进过程中涉及的学校食堂、超市配送对食材(商品)质量、价格进行检查、督导。

(八)县审计局负责对学校学生“放心用餐”工程推进过程中涉及的学校食堂、其他经营性资产以及食材配送等经营行为开展审计。

(九)各乡镇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落实支出责任,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十)各相关学校负责配合县教体局、中标公司及相关单位做好食堂等经营性资产管理权的移交工作。全县各公办学校履行好“两个责任”,落实学校和供餐企业“双总监”及“双安全员”配备,管理和工作队伍“双培训”,食品安全隐患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双落实”,投诉举报电话“双设立”制度。加大对食堂、超市以及其他经营性资产对经营行为监管力度。

附件:奉新县乡镇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县、乡财政补助情况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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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693/FbUS0ZkBg7S5K-6371z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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