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镁****中心****中心中试基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国家镁****中心****中心中试基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5917
通讯地址:****路****号临川生态环境局 邮 编: 344100
|
项目名称 |
国家镁****中心****中心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经济****路****号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园 |
|
环评机构 |
江西禾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镁基新材料产业化应用研究有限公司投资19500万元在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经济****路****号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国家镁****中心****中心中试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平台与中试线,定位为技术熟化与成果转化前期阶段,不涉及规模化工业生产。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实验室样品前处理、实验室热处理、中试厂房热处理、中试厂房天然气燃烧及单质金属熔化工艺。实验室样品前处理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效率90%)收集后引至室外无组织排放,未收集部分在室内无组织逸散;实验室和中试厂房的热处理废气通过设备密闭及加强通风进行控制;中试厂房天然气燃烧及单质金属熔化工艺废气(颗粒物、SO2、NOx、氟化物)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标准,氟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_2187-2025)表2排放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氟化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厂区内及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分别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_36 2186-2025)表2及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水、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废水一并满足抚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纯水制备排水(浓水)与实验废水、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DW001)***网,通过园区污水管道进入抚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抚河。 3、噪声 运营期高真空磁控溅射镀膜仪、压铸设备、锻压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可能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通过对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消声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经过上述措施,厂内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小,对声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项目运营期场界噪声能够达到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拉丝油、试验废液、超声清洗废液、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喷淋塔废液、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20m²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纯水机废耗材(废过滤膜、废RO膜、废树脂、废弃滤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边角料/废渣、废靶材、废试样、废砂纸/抛光布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20m²一般固废暂存间,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705/S55NyKABMqitpwL5IztI.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