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铭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铝制品线材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铭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铝制品线材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5917
通讯地址:****路****号临川生态环境局 邮编:3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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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铭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铝制品线材迁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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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经济开发区抚北工业园抚北有色金属产业园7-2#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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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江西丛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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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铭金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2600万元在江西省抚州市临川经济开发区抚北工业园抚北有色金属产业园7-2#厂房建设江西铭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铝制品线材迁建项目。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室等,最终形成年加工1.5万吨铝制品线材的生产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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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热处理废气。主要来源于热处理工序中铝线材表面残留的铝拉丝润滑剂,产生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较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2和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废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抚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由园区污水管道进入抚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抚河。 3、噪声 运营期对挤压机、拉拔机、金属压块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可能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通过安装减振、隔振措施,经过减振消声、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经过以上措施,厂内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小,对声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小,项目运营期场界噪声能达到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和碎屑经金属压块机压制成饼后和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模具设备返回设备供应商维修,废耐火材料由耐火材料厂回收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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