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实验室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受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抚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实验室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临川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股
联系电话:0794-***5917
通讯地址:****路****号临川生态环境局(3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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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结构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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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实验室项目 |
抚州市临川区温泉乡抚州市植物园内 |
抚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
江西博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9月22日 |
1 正文.doc
来源: 临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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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705/rZ4wzKABMqitpwL5ML7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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