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旭科氢醇东乡年产3万吨绿色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省抚州市旭科氢醇东乡年产3万吨绿色甲醇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渊山岗西片区;
4、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一套年产3万吨的生物质液合成绿色甲醇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和辅助生产设施。工艺装置包括:气化工段、变换工段、脱硫脱碳工段、甲醇合成工段、甲醇精馏工段、VPSA制氢系统、甲醇罐区、全厂火炬。公用和辅助生产设施主要有:1套2.6MW余热余压利用发电系统、15t/h生物质燃料蒸汽动力站系统、给水系统、循环水系统、脱盐水生产系统、排水和排污系统、变配电系统、气体供应站、采暖通风系统、消防系统、自控系统、环保系统等。****楼、生物质原料棚、机柜间、全厂动力车间、罐区构筑物、危废暂存间、泵站及装车站、烟囱、综合管架、消防水池、污水池、循环水池、火炬等建筑物和构筑物。全厂占地面积72亩。年产3万吨的生物质液合成绿色甲醇装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旭科氢醇(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86******5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江西德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公***网站下载。
https://www.****.gov.c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均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以上联系方式邮寄、传真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旭科氢醇(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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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709/CurnrZIBT34FufHg1p1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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