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批准江西煜立星光电有限公司智能AI照明与LED太阳能应用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794-***5031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中心****中心(3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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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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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煜立星光电有限公司智能AI照明与LED太阳能应用产品生产项目 |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黄金工业园区众创基地一期10#厂房3-4层 |
江西煜立星光电有限公司 |
江西泽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抚州市南丰县工业园区黄金工业园,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771.84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3′54.600″,北纬27°14′28.838″。建设内容为:建设LED灯珠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仓储区、办公区、其他环保配套设施。项目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33%。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固晶废气、点胶废气、烘烤废气、烘烤废气和清洗废气,固晶、点胶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极少,无组织排放;烘烤废气和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南丰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至南丰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盱江。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建设方拟采取选用距离衰减、降噪措施的屏障阻隔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焊线焊渣、废编带材料、不合格品、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废胶桶。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焊线焊渣、废编带材料作为废旧资源外售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废胶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同时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构筑物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渗水污染地下水。 |
无 |
江西煜立星光电有限公司智能AI照明与LED太阳能应用产品生产项目(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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