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环保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山东筑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玄武岩纤维制品研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5-01-21拟建项目山东 - 滨州市 - 邹平市 关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中心及中试基地

建设单位(盖章): 山东筑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4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中心及中试基地

项目代码

2310-371626-04-01-227446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学武

联系方式

135****6888

建设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临池镇大房村

地理坐标

( 117 度 46分 54.624 秒, 36 度 44 分 40.164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报告表:其他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备案)部门(选填)

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备案)文号(选填)

2310-371626-04-01-227446

总投资(万元)

20000

环保投资(万元)

40

环保投资占比(%)

0.2

施工工期

1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 否

£ 是:

用地面积(㎡)

66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中总体要求,结合拟建项目实际,无需开展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地下水、土壤、声环境专项评价。具体见下表。

表1-1 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置原则

拟建项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及前述物质,无需设置。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无废水直排,无需设置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项目设备维护会产生废机油,不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用水水源由

***网供给,不新增取水口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项目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范畴,可视为允许类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临池镇大房村。根据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证明,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符合《临池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总体布局(详见附件7)。

3、滨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滨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于2024年4月25日印发了《关于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119个环境管控单元。邹平市无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18个、无一般管控单元。

本项目位于临池镇,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4)。与《滨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2 与滨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单元分类

单元面积(k㎡)

涉及乡镇(街道)

主体功能定位

主导产业

省

市

县

ZH37168120013

临池镇

山东省

滨州市

邹平市

重点管控单元

49.10

临池镇

省级重点开发区域

佛生工业聚集区:建材制造、固体废物治理等

古城项目集中区:木器喷漆、机械加工

另有新材料产业、先进装备、高端家居用品制造业、现代物流业、高档包装和高档家居用品产业、新型高端建材耐材产业。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1.1)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

(1.2)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控制养殖业发展规模和数量在合理范围内。

(1.3)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1.4)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必须严守,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破坏。

(1.5)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1.6)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1.7)按照《邹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的项目等 27 类产业。

根据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证明,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符合《临池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总体布局。项目不属于养殖业,不属于负面清单行业。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执行全市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

(2.2)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项目执行全市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确保废气治理设备正常运行;项目不属于养殖业。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3.1)执行全市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

(3.2)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3)工业集聚区加强对区内企业的风险管理,完善区内风险防控体系,联防联控,组织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项目按要求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应急演练。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执行全市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

***网、***网。

符合

4、依据《邹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邹政办字〔2022〕46 号)所列内容,项目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1-3。

表1-3 与《邹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邹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法律法规、行业政策限制和禁止的(11类)

1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

符合

2

列入上级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负面清单项目

符合

3

不符合《滨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的建设项目。

项目符合管控要求

符合

4

不符合邹平市总体规划、各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各类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

符合当地相关规划

符合

5

不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鲁工信发〔2022〕5号)、《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 号)、《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等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

符合相关政策

符合

6

应依法开展但未完成或未开展区域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符合

7

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项目:(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改建项目。

不涉及

符合

8

邹平市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养区内的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项目。

不涉及

符合

9

不符合《滨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及其补充通知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及处置项目。

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危废转移联单

符合

10

不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相关规定的项目。

不涉及重金属排放

符合

11

未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的新增耗煤项目。

不使用煤炭

符合

二、邹平市产业发展禁止类的(27类)

1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不属于

符合

2

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和平板玻璃产能的项目。

不属于

符合

3

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项目。

不属于

符合

4

新、改、扩建燃煤的砖瓦、陶瓷、耐火材料、石灰窑等工业窑炉项目;炉膛直径3米及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掺烧高硫石油焦的工业窑炉。

不属于

符合

5

新建、扩建的化工项目以及在原址进行除安全、环保工程以外的改建的化工项目(不包括单纯的化学品复配分装项目)。

不属于

符合

6

新建未进入工业园区内涉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项目。

不属于

符合

7

新建含焙烧工艺的碳素项目(含采用石油焦为原料的项目)。

不属于

符合

8

以废塑料为原料的再生造粒、塑料加工、吹塑项目(企业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不属于

符合

9

新、改、扩建泡沫塑料制品项目。

不属于

符合

10

以石料为原料的破碎、磨粉、筛分项目;脱硫钙粉加工、矿渣微粉加工、建筑垃圾破碎、机制砂、水洗砂项目。

不属于

符合

11

钢渣磁选项目(企业配套项目除外)。

不属于

符合

12

****中心以外的家具喷漆项目。

不属于

符合

13

****中心以外的独立电镀项目。

不属于

符合

14

石棉制品项目。

不属于

符合

15

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项目。

不属于

符合

16

新建、扩建胶块、胶粉、再生胶、轮胎翻新项目。

不属于

符合

17

陶瓷熔块项目。

不属于

符合

18

硅酸钠项目。

不属于

符合

19

新建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配送项目。

不属于

符合

20

再生铅项目。

不属于

符合

21

再生铝项目(企业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不属于

符合

22

羧丙基甲基纤维素等产生高盐废水的纤素项目。

不属于

符合

23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沥青搅拌站项目;干混砂浆项目;水稳料项目、水泥预制件项目;砼结构构件项目。

不属于

符合

24

以沥青为原料的防水材料项目、防水涂料项目。

不属于

符合

25

新建煤场项目(企业配套项目除外)。

不属于

符合

26

不符合各类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项目。

不属于

符合

27

周边地区取缔类项目。

不属于

符合

根据上述分析,项目符合滨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清单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面清单等相关准入要求。

5、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符合性分析

表1-4 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内容

拟建项目

符合性

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不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符合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废弃物资源化等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控制,鼓励、支持无污染或者低污染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

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采取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

根据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证明,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符合《临池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总体布局。

符合

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

企业在运营期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符合

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行、同时投产使用。

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符合

6、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的符合性分析

表1-5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

通知要求

规定

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

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拟建项目为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艺、设备不属于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允许类

符合

二要强化规划刚性约束

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拟建项目为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所在地属于临池镇大房村,新建厂房进行建设,不属于“散乱污”项目

符合

三要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

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

根据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证明,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符合《临池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总体布局。

符合

7、根据《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8、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30号)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表1-6 本项目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

项目相关

符合性

(一)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运输;砂石煤渣、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接卸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口。

项目物料主要为外购玄武岩,使用车辆运输,采用苫盖密封,车辆入厂前完成物料润料,在厂房内堆存,上料时自动输料系统在堆料区下方上料,经输送带输送。厂区进行道路硬化。本项目涉及含VOCs物料为环氧树脂、聚二甲基硅氧烷、硅烷三乙氧基硅烷、柠檬酸,采用袋装密封储存,不使用不开启。

符合

(二)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料仓、储罐、容器、包装袋等方式密闭储存,料仓、储罐配置高效除尘设施;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砂石煤渣、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密闭料仓、***网等方式进行规范储存,封闭料棚和露天料场内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料堆。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发生变化的,在料场内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封闭料棚进出口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将门关闭。***网高度高于料场堆存高度,并对堆存物料进行严密苫盖。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上料口设置在封闭料棚内,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封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物料上料、输送、转接、出料和扒渣等过程中的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集尘除尘措施。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VOCs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VOCs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项目物料主要为玄武岩,使用车辆运输,采用苫盖密封,车辆入厂前完成物料润料,在厂房内堆存,上料时自动输料系统在堆料区下方上料,经输送带输送。

符合

(三)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措施。厂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污泥产生、暂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VOCs或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涉VOCs化(试)***平台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对化(试)验室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治理。

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涉及含VOCs物料为环氧树脂、聚二甲基硅氧烷、硅烷三乙氧基硅烷、柠檬酸,使用温度均在物质熔点以下,不产生VOCs。项目无废水外排。

符合

(四)加强精细化管控。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鼓励安装视频、空***平台,用于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转变。

项目车间内加强日常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涉及含VOCs物料为环氧树脂、聚二甲基硅氧烷、硅烷三乙氧基硅烷、柠檬酸,使用温度均在物质沸点以下,不产生VOCs废气。

符合

9、与《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符合性分析

表1-7 本项目与鲁环发〔2019〕112号符合性分析

整治要求及责任分工

规定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整治

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格落实《****城市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十个必须”》,对城市建成区渣土运输车辆经过的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项目物料主要为玄武岩,使用车辆运输,采用苫盖密封,车辆入厂前完成物料润料,在厂房内堆存,上料时自动输料系统在堆料区下方上料,经输送带输送。

符合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

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物料运输应采用车厢密闭或者覆盖,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厂区出入口应配备车轮清洗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措施。装卸过程中,应配备除尘设施,同时采取洒水喷淋措施。物料储存应采用入棚、入仓储存,棚内应设有喷淋装置。涉及锅炉物料(含废渣)企业,储煤场应采用封闭储存。粉煤灰应采用密闭的灰仓储存,卸灰管道出口应配备有密封防尘装置;炉渣应采用渣库储存,并采用挡尘卷帘、围挡等形式的防尘措施。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上料系统应密闭运行,生产设备、废气收集、除尘收集系统应同步运行,确保废气有效收集。上料系统、生产设备、废气收集系统或者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整治

工业企业堆场料场,应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厂区路面硬化,***网或者封闭料场(仓、棚、库),并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港口、码头、露天矿山、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应采取苫盖、喷淋、道路硬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10、与鲁环委办[2021]30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表1-8 项目与“鲁环委办[2021]30号”文符合情况

分类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到2025年,****城市和胶济铁路沿线地区的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提高地炼行业的区域集中度和规模集约化程度,在布局新的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基础上,将500万吨及以下未实现炼化一体化的地炼企业炼油产能分批分步进行整合转移;全省焦化企业户数压减到20家以内,单厂区焦化产能100万吨/年以下的全部退出;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改单中“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煤制油气项目。

符合

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

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

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逐步推进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第一时间锁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

拟建项目位于邹平市大房村,项目破碎筛分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涉及含VOCs物料为环氧树脂、聚二甲基硅氧烷、硅烷三乙氧基硅烷、柠檬酸,使用温度均在物质沸点以下,不产生VOCs废气。项目无废水外排。

符合

根据上表,项目符合“鲁环委办[2021]30号”文件要求。

11、与《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

表1-9 与《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

通知规定

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

第二十条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项目物料主要为玄武岩,使用车辆运输,采用苫盖密封,车辆入厂前完成物料润料,在厂房内堆存,上料时自动输料系统在堆料区下方上料,经输送带输送。

符合

第二十二条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流园区、物料堆场、商混拌合站等生产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堆场的场坪、路面采取硬化处理;

(二)围挡或者天棚储库,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三)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在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四)装料、卸料处采取吸尘、喷雾、洒水等措施。

厂区路面硬化,车辆入厂前完成物料润料,在厂房内堆存。

根据上表,项目符合《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文件要求。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建设内容

山东筑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25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临池镇北山村,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肥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全世界玄武岩纤维的生产总量不超过60000吨,实质上现阶段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个规模化产业,但随着连续玄武岩纤维生产装备关键技术的不断突破,以及纤维制品的国家标准颁布和实施,将会推动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资本进入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的开发、制造,市场需求将逐步扩大,据初步估计在未来5-10年内全世界的需求量近百万吨,现阶段的产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但玄武岩纤维是脆性材料,纤维密度较大,耐磨性差,织造性能不理想;在相同水灰比条件下,水泥胶砂流动性随玄武岩纤维掺加量的增加而降低,对混凝土工作性能产生不良影响;玄武岩成纤温度区间较窄,析晶温度和拉丝温度基本一致,析晶会对成纤的拉伸强度造成不利影响(如断丝)。

因此,为了提高玄武岩纤维结构的耐久性、安全性,提高玄武岩纤维制品的批量化生产能力,经公司研究决定,拟投资20000万元,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临池镇大房村建****中心及中试基地项目,通过调节玄武岩纤维的熔融温度、纤维细度、纱线捻度、浸润时间,提高玄武岩纤维及制品的抗拉强度、弹性模量、伸长率,以达到可以量产的目的。

备案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6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楼、****中心、研发车间,购置安装玄武岩纤维及制品研发设备、检测设备等主要设备71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玄武岩纤维制品研发、中试和推广多功能一体化布局(项目仅用于研发,不用于生产销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备案内容为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该项目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报告表:其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组成

本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表2-1项目组成一览表

名称

项目

备注

主体

工程

研发车间

占地面积16250㎡,高度约13m,新增全电熔窑炉、自动输料系统、烘箱、浸润剂系统、无捻络纱机、短切机、拉挤型材流水线、织布流水线等主要设备55台(套),建设完成后年研发批次预计50批次。

新建

****楼

占地面积700㎡,高度约12m,新增检测设备16台(套),用于工艺设计及研发目标产品抗拉强度、弹性模量、伸长率等指标的检验。

备用研发车间

占地面积40000㎡,高度约13m,仅建设备用。

储运工程

仓库

在研发车间内北侧,占地面积2500㎡,密闭车间,用于原料暂存

新建

辅助工程

****中心

占地面积500㎡,高度约12m,用于研发产品推广、商务洽谈等

新建

公用

工程

供水

***网提供

新建

供电

由当地供电所统一提供

新建

环保

工程

废水处理

项目无研发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清运。

新建

废气处理

物料在破碎筛分环节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破碎筛分环节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及卸车环节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

新建

固废处理

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在危废间收集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原材料废包装物、废布袋、不合格玄武岩纤维及玄武岩纤维制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研发

新建

噪声处理

研发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和减振措施。

新建

3、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拟建项目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日为300天,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时间2400h。

4、研发能力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研发情况见下表。

表2-2 主要研发能力一览表

研发项目

单位

研发能力

研发批次

研发标准

玄武岩纤维

t/a

1000t/a

50批次/年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建设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 50608-2010)

玄武岩纤维制品

t/a

1500t/a

50批次/年

研发去向

研发合格产品记录数据、存档并留存样品,为后续本单位工业建设项目生产提供研发技术支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实施期限为五年

玄武岩纤维及制品暂无标准,本项目根据应用方向暂依据《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建设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 50608-2010)相关内容,见下表。待玄武岩纤维及制品标准发布后执行相关标准。

表2-3 性能测试指标一览表

纤维体积含量

抗拉强度标准值(MPa)

弹性模量(GPa)

伸长率(%)

≥60%

≥800

≥50

≥1.6

5、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研发装置每批次均满负荷运行时,原辅材料用量见下表:

表2-4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研发项目

原材料名称

形态

年用量单位(t/a)

包装方式

运输方式

玄武岩纤维

玄武岩

固态

1000

外购汽运

环氧树脂

固态,粒径5mm

12.5

25kg/袋,外购汽运

聚二甲基硅氧烷

液态

2.5

25kg/桶,外购汽运

三乙氧基硅烷

液态

2

25kg/桶,外购汽运

柠檬酸

固态

0.025

25kg/桶,外购汽运

玄武岩纤维制品

玄武岩

固态

1000

外购汽运

树脂

固态,粒径5mm

500

25kg/袋,外购汽运

能源消耗

1

电(万度)

90

***网

2

新鲜水(m³)

1112.75

***网

主要原材料特性:

玄武岩:玄武岩的主要成份是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氧化铁、氧化钙、氧化镁(还有少量的氧化钾、氧化钠)。具有抗压性强、压碎值低、抗腐蚀性强、沥青粘附性玄武岩,玄武岩具有耐磨、吃水量少、导电性能差、抗压性强、压碎值低、抗腐蚀性强、沥青粘附性等优点。

环氧树脂(成膜剂):本项目浸润剂成膜剂采用环氧树脂。环氧树脂通常无味,是聚合物分子链中含有醇基、醚基、两端具有反应活性环氧基的聚合物。具有良好的物理、化学性能,它对金属和非金属材料的表面具有优异的粘接强度,介电性能良好,变定收缩率小,制品尺寸稳定性好,硬度高,柔韧性较好,对碱及大部分溶剂稳定,沸点在200℃以上。拟建项目采用E型环氧树脂,平均分子量3100~7000。几乎无色或淡黄色透明黏稠液体或块(片、粒)状脆性固体,相对密度1.10。根据环氧树脂理化性质,环氧树脂的耐低温高温的温度范围为-60℃~180℃,这个温度区间内,环氧树脂能够保持其良好的物理和化学性能,不会出现明显的降解,在180~200℃的温度时才会发生热氧化分解。本项目环氧树脂使用温度均低于180℃,不会发生缓慢分解,不会与物料发生反应,且浸润剂配置时间极短,故不考虑有机废气的产生。

聚二甲基硅氧烷(润滑剂):聚二甲基硅氧烷是含Si—O—Si键构成主链结构的聚合物,在常温下无味道,对热和化学试剂稳定,不被水润湿,突出的耐老化性能、优异的疏水性与电绝缘性。沸点153°C,可用作防火剂、润滑剂、防潮剂。聚二甲基硅氧烷的分解温度通常在300-400摄氏度之间,本项目聚二甲基硅氧烷使用温度均低于300℃,不会发生缓慢分解,不会与物料发生反应,且浸润剂配置时间极短,故不考虑有机废气的产生。

三乙氧基硅烷(偶联剂):是一类在分子中同时含有两种不同化学性质基团的有机硅化合物,其经典产物可用通式YSiX3表示。硅烷三乙氧基硅烷作为玄武岩纤维的表面处理剂,可使纤维的机械性能、电学性能和抗老化性能得到很大的提高,能改善纤维和树脂的粘合性能,大大提高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的强度、电气、抗水、抗气候等性能,即使在湿态时,它对复合材料机械性能的提高,效果也十分显著。拟建项目采用的是三乙氧基硅烷(KH550型硅烷),化学结构式为C9H23NO3Si,外观为无色透明液体,相对密度0.945~0.955,沸点217℃。本项目三乙氧基硅烷使用温度均低于217℃,不会发生缓慢分解,不会与物料发生反应,且浸润剂配置时间极短,故不考虑有机废气的产生。

柠檬酸(pH调节剂)。柠檬酸为无色晶体,没有明显刺激臭味,易溶于水,化学式C6H8O7,熔点153-159°C,沸点248.08°C。本项目使用的柠檬酸为外购成品pH调节剂,使用温度均低于153℃,不会发生缓慢分解,不会与物料发生反应,且浸润剂配置时间极短,故不考虑有机废气的产生。

6、主要研发设备

本项目主要研发设备详见下表。

表2-5项目主要研发设备表

位置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台/套)

备注

研发车间

1

全电熔窑炉

/

2

新增

2

自动输料系统

/

1

新增,含对辊破碎机

3

烘箱

/

12

电加热,新增

4

浸润剂系统

/

1

新增

5

无捻络纱机

/

20

新增

6

短切机

/

6

新增

7

拉挤型材流水线

/

8

新增

8

织布流水线

/

5

新增

****楼

9

缕纱测长仪

/

2

新增

10

电子纱线捻度仪

/

2

新增

11

纤维细度分析仪

/

2

新增

12

投射电镜

/

1

新增

13

纤维强伸度仪

/

2

新增

14

X射线衍射仪

/

1

新增

15

岩石力学试验机

/

2

新增

16

岩石电阻率仪

/

2

新增

17

热重分析仪

/

2

新增

合计

71

/

7、公用工程

1)给水

生活用水:拟建项目定员50人,年工作天数300天。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生活用水按照30L/(人•d)计算,则年用水量为450m³/a,***网提供。

浸润剂用水:拟建项目浸润剂的配制会使用新鲜水。根据厂家提供资料,项目浸润剂年用水量为482.75m³/a,***网提供。

料仓安装喷淋系统,装卸车及物料上料时开启喷淋。根据厂家提供资料,料仓上方安装一套固定式水喷淋装置,由一条管线供水,总用水量为10L/min,每天开启时间约1h,则整个水喷淋装置用水量为0.6m³/d,180m³/a,***网提供。本部分用水自然蒸发或随物料带走,不形成水流,无废水排放。

2)排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项目建成后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m³/a,厂区设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项目拉丝环节的玄武岩纤维降温后经过浸润剂浸润,之后进行105℃烘干水分,故不产生废水。

3)本项目水平衡图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³/a)

(2)供电系统

项目厂区用电由市政供电管线供给,全厂年用电量为90万kWh。

8、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区北侧设置大门,供人员车辆出入,****楼、****中心、危废间位于厂区东北侧,研发车间位于厂区东南侧,事故水池位于研发车间西侧,备用车间位于厂区西侧,研发车间内按工序分为上料区域、控制室、拉丝区域、浸润区域、烘干区域、调理区域、络纱区域、展厅。本项目厂区功能分区明确、车间研发分区合理,利于厂区管理。

9、环保投资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环保投资为4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2%,环保建设内容见表2-5。

表2-6 工程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处理方式

投资(万元)

三同时进度

1

废气

新增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新增1根15m高的除尘排气筒P1,修建集气管路

30

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

噪声

隔音、减振

5

3

固废

固废收集垃圾桶等

5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本项目通过调整玄武岩纤维工艺参数,进行玄武岩纤维及玄武岩纤维制品中试,探究玄武岩纤维及玄武岩纤维制品研发工艺。装置运行方式为间歇运行,每批次调整参数后开启设备,研发完成后关闭设备。

2、工艺流程简述

图2-2 项目工艺流程图

(1)原料卸车堆存:玄武岩经陆地汽运至厂区后,卸至研发车间内原料堆存区。卸车时会产生颗粒物废气G1。因卸车后的玄武岩原料为车间内保存,故不考虑堆场颗粒物。

(2)上料:玄武岩原料经全自动输料系统运送对辊破碎机,经破碎筛分后运至全电熔窑炉。自动上料系统上料口设在为堆料区下方,可看做密闭上料,故不考虑颗粒物产生;传送带为密闭输送,原料经传送带传送后会经过输料系统中安装的对辊破碎机,玄武岩经破碎、筛分后输送至全电熔窑炉。破碎环节为600h/a,此环节会产生颗粒物废气G2。

(3)熔融拉丝:根据设计工艺,将玄武岩原料高温熔融,熔体通过流液洞,上升道流入工作料道,成型通道,通过拉丝漏板拉制连续纤维,自然冷却后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研发用途,熔融拉丝环节的玄武岩丝会用于制作玄武岩纤维或玄武岩纤维制品:

(4)玄武岩纤维

浸润:玄武岩纤维经涂油器进行浸润剂浸润。浸润剂配制组份为:环氧树脂(成膜剂)2.5%、聚二甲基硅氧烷(润滑剂)0.5%、三乙氧基硅烷(偶联剂)0.4%、柠檬酸(pH调节剂)0.05%、水(溶剂)96.55%。本项目为常温浸润,根据物料理化性质,物料不会发生缓慢分解,不会发生反应,故不考虑有机废气的产生。

‚烘干:将浸润剂浸润后的玄武岩纤维放至电热烘干机,105℃将水分烘干。根据浸润剂物料理化性质,项目使用浸润剂中物质沸点均远大于105℃,且由于玄武岩纤维极细,不会出现局部温度过高的情况,故不会发生缓慢分解,不会与物料发生反应,故不考虑有机废气的产生。

ƒ调理:将干燥后的玄武岩纤维进行摆放梳理。

„-1短切:根据研发方向,部分玄武岩纤维会进行短切。将梳理好的玄武岩纤维切割至要求长度,送至实验室进行数据分析。

„-2络纱:无需短切的玄武岩纤维送至络纱区域制成成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数据分析。

…检验:****楼进行抗拉强度、弹性模量、伸长率等指标的检测,符合要求的玄武岩纤维记录数据并留存样品,不符合要求的玄武岩纤维作为固废外售并修改工艺。本环节会产生废玄武岩纤维S1

(5)玄武岩纤维制品

浸胶:玄武岩纤维经浸胶槽浸渍。使用浸胶原料为环氧树脂,根据环氧树脂理化性质,低于180℃时不会发生缓慢分解,不会与物料发生反应。本项目为50℃浸胶,环氧树脂不会挥发,故不考虑有机废气产生。

‚预成型:将浸胶后的玄武岩纤维送至预成型装置,组建研发产品形状,进入模具,得到玄武岩纤维复合筋半成品。

ƒ固化:将玄武岩纤维复合筋半成品送至烘干区域加热固化,得到玄武岩纤维复合筋。根据环氧树脂理化性质,低于180℃时不会发生缓慢分解,不会与物料发生反应,不考虑有机废气的产生。

„切割:将玄武岩纤维复合筋切割至一定长度,送至实验室进行数据分析。

…检验:玄武****楼进行抗拉强度、弹性模量、伸长率等指标的检测,符合要求的玄武岩纤维复合筋记录数据并留存样品,不符合要求的玄武岩纤维复合筋作为固废外售并修改工艺。本环节会产生废玄武岩纤维复合筋S1

2、产污环节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1)废水

本项目无研发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

(2)废气

项目原料上料环节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破碎筛分环节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及卸车环节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经设备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在危废间收集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原材料废包装物、废布袋、不合格玄武岩纤维及玄武岩纤维制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研发。

表2-7 项目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项目

产污环节

主要污染物

采取的环保措施

废气

卸车

颗粒物废气G1

颗粒物

车间密闭

破碎筛分

颗粒物废气G2

颗粒物

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噪声

窑炉、自动输料系统、烘箱、络纱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

Leq[dB(A)]

优化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振

固体废物

玄武岩纤维研发

不合格品S1

废玄武岩纤维

环卫清运

玄武岩纤维制品研发

不合格品S2

废玄武岩纤维制品

环卫清运

原料使用

废包装袋S3

废包装袋

环卫清运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S4

生活垃圾

环卫清运

设备维护

废布袋S5

废布袋

环卫清运

环保设备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S6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回用于研发

设备维护

废机油S7

废机油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设备维护

废机油桶S8

废机油桶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闲置土地进行建设,无原有厂房与建筑,故无与本工程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滨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3年)》,滨州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如下:

表3-1空气监测统计结果(年均值)单位:μg/m³(CO为mg/m³)

项目

SO2

NO2

PM10

PM2.5

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监测结果

12

32

76

41

1.2

190

标准值

60

40

70

35

4

160

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污染物为PM10、PM2.5、O3,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造成超标主****城市建设道路扩建,加上雨雪越来越稀少、空气干燥,容易引起扬尘。

2022年1月,滨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滨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滨政发〔2022〕2号),制定了“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出了相关治理措施。

(1)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电解铝、水泥等重点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国家煤化工、铁合金等行业产能控制或产能置换办法。“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等“五个减量”,新建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减量替代,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

(2)探索“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开展邹平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国家试点工作,在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背景下,结合地区资源能源禀赋、产业结构特征等,探索将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融入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3)加强大气环境综合管理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推动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统筹考虑PM2.5和O3污染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在夏季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主,加强氮氧化物、甲苯、二甲苯等PM2.5和O3前体物排放监管;在秋冬季以移动源、燃煤源污染管控为主,强化不利扩散条件下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排放监管。

(4)全面加强各类施工工地、道路、工业企业料场堆场和港口码头扬尘精细化管控。推进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科学有序施工。****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支路街巷、工业园区等道路冲洗保洁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率,扩大主次干道深度保洁覆盖范围,实施道路分类保洁分级作业方式。规范渣土车运输管理,渣土车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落实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实行质量信誉等级管理。****城市裸地、粉粒类物料堆放和拆迁闲置地块排查,严格落实硬化、绿化、苫盖等治理措施,强化绿化用地扬尘治理。鼓励有条件的码头堆场实施全密闭改造。实施矿山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在基建、开采环节实施严格有效的抑尘措施。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连年改善。

2、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无需进行现状监测。

3、地表水质量现状

项目东侧86m为西河水库,为一般小型水库,主要用于抗洪及农村灌溉用,本项目最近地表水为淦河,属于孝妇河支流,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划分,孝妇河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域。根据山****中心发布的《滨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2年)》,2022年全市31个市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其中孝妇河四马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土壤环境

研发车间做好分区防渗处理,可有效杜绝污染物向土壤、地下水转移,基本切断对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可不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5、生态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内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城市生态环境稳定,无不良生态环境影响。所在地附近无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无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

6、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

环境

保护

目标

表3-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类别

保护对象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环境功能区

大气环境

大房村

W

1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

淦河

E

290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西河水库

E

8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声环境

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地下水环境

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生态环境

项目利用现有厂区,不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1、废气

项目营运期P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³);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³)。

表3-3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形式

污染物

浓度限值(mg/m³)

排放标准

有组织

颗粒物

10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

颗粒物

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总量

控制

指标

拟建项目建成后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0454t/a。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项目区域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因此,本项目需要区域削减替代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0908t/a。

2、排污许可证要求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及环保部《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中的相关要求,按行业分步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全覆盖。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排污许可分类如下。

表3-4 本项目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一览表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

/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对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为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应进行登记管理。建设单位应在完成建设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内容进行排污许可证填报。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将新建研发车间、****楼、备用研发车间、****中心及其他附属研发设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建筑施工、物料运输、装卸等施工作业时产生的扬尘、燃油和车辆尾气,装修过程喷涂油漆、涂料等产生的油漆废气,排放源相对集中,其影响是临时的、局域性的。

结合《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施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工程开工前,应在工地边界设置2.5米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施工工地内车行路径应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2)对场地裸露地表进行定期洒水,保持土壤水分,抑制地表扬尘;

(3)对与施工有关的主要运输道路,要及时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减轻路面起尘;

(4)对物料散装的运输车辆,要加盖蓬布,防止物料洒落造成扬尘污染;

(5)主要扬尘作业点,如砼搅拌站、水泥堆场等,应设在主施工场所和敏感点的下风向,同时在其周围设置隔离围墙和拦风板,以有效防止扬尘的产生和进一步扩散;物料堆存应加盖蓬布。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

施工用水主要为搅拌、打桩钻孔、车辆冲洗等用水,收集后在沉淀池内进行沉淀处理,经沉淀后悬浮物大幅度下沉,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工人盥洗用水,产生量较小,依托附近公共服务设施,减少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为混凝土振捣棒、搅拌机等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80~100dB(A)之间。拟建项目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施工应从行政主管部门取得施工噪声许可,提前告之公众,禁止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振动及打桩的施工作业,确因施工特殊要求需夜间施工的,要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2)对施工机械进行必要的控制和检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维持设备在良好状态下平稳运转,减少运行噪声;

(3)尽可能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的噪声影响,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GB 12523-2011)规定的要求;

(4)运输车辆降低车速,安排合理的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严禁鸣笛;

(5)设专人接待、处理公众对施工噪声的投诉和意见,取得公众谅解。

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等,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将至最低。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固废为施工垃圾、弃土石方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拣,可回用部分应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建筑垃圾由环卫部门处运,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项目施工期间抛弃的废土较少,表层土壤可妥善堆积在施工场地内的空地上,待建设完成后作为绿化用土,无多余土方量,不随意丢弃;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项目施工弃土和固体废物经妥善、及时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拟建项目占地区域地表植被较为单一,主要为低矮杂草,无大型动物分布,仅分布有麻雀、昆虫等常见物种,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动植物的影响只是局部数量的减少,不会对区域生态造成影响。

1、综上可知,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可靠,对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结束,相关污染也将消失。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1.废气

1.1 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达标情况见下表:

表4-1 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达标情况信息表

产污环节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种类

收集量t/a

收集速率kg/h

收集浓度mg/m³

治理设施

处理能力(m³/h)

收集效率

去除效率

是否可行技术

排放形式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³

国家及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达标情况

名称

浓度限值mg/m³

破碎筛分

P1

颗粒物

4.068

6.78

753

布袋除尘

9000

0.9

0.99

是

有组织

0.0407

0.0678

7.5

DB37/2376-2019

10

达标

未被收集的

无组织

颗粒物

0.0047

/

/

/

/

/

/

/

/

0.0047

/

/

GB16297-1996

1.0

达标

1.2废气排放口信息及检测要求

表4-2 废气排放口信息及检测要求信息表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类型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气筒参数

污染物种类

执行标准

排放限值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经度(°)

纬度(°)

高度

(m)

出口内径

(m)

排气温度

(℃)

浓度(mg/m³)

速率(kg/h)

P1

破碎筛分排气筒

一般排放口

117.783

36.744

15

0.4

20

颗粒物

DB37/2376-2019

10

/

排气筒出口

颗粒物

1次/年

/

无组织排放

/

/

/

/

/

/

颗粒物

DB16297-1996

1.0

/

厂界

颗粒物

1次/年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3有组织废气

表4-3 废气产生源强计算依据

废气

产污系数

来源

破碎

颗粒物

1.13kg/吨产品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 系数手册

筛分

颗粒物

1.13kg/吨产品

卸车

颗粒物

0.01kg/t

《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

拟建项目上料时,自动输料系统会将玄武岩输送至系统中的破碎筛分系统,经破碎、筛分后进入全电熔窑炉。破碎、筛分环节会产生颗粒物,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的系数,项目需要破碎、筛分的玄武岩量为2000t/a,根据计算,破碎颗粒物产生量为2.26t/a、筛分颗粒物产生量为2.26t/a。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破碎筛分系统上方约0.5m处设置一个2m×2m的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P1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5m,所在车间最高处为13m,满足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7.4规定且高于房屋2m,故排气筒高度设置合理。排风罩设计必须满足《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要求,控制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确保废气收集效率。根据计算,则排气筒风机末端风量应不小于8640m³/h,保守取9000m³/h;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按99%,则有组织排放量为0.0407t/a,排放浓度7.5mg/m³,排放速率0.0678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颗粒物:10mg/m³)。

1.4无组织废气

因项目为室内密闭堆存,且为堆料下方自动上料,故不考虑堆存环节及上料环节颗粒物产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玄武岩装卸车时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和破碎、筛分环节未收集的颗粒物废气。

装卸扬尘:玄武岩卸车过程会产生粉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粒料加工类别中的逸散尘排放因子系数,卸料的排放系数为0.01kg/t,本项目卸车总量为2000t/a,则卸车过程起尘量为0.02t/a

破碎、筛分环节未收集的颗粒物:根据上述计算,破碎、筛分环节未收集的颗粒物量为0.452t/a。

经计算,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472t/a,参照《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系数手册》堆场类型控制效率,车间研发时为密闭状态,料仓安装喷淋系统,装卸车及物料上料时开启喷淋,对粉尘的去除率可达99%,则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量为0.0047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1.5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是指工艺运行中所有研发运行技术参数未达到设计范围的情况。包括研发运行阶段的检修,工艺设备的运转异常、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的效率、一般性事故和泄漏,以及发生严重的环境事故等。

就本项目来讲,主要考虑环保系统出现故障时的废气排放情况,经现场调查,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是由于停电、设备故障等原因,环保设备出现故障后废气去除率降低,导致污染物在一段时间内排放量增加。

针对上述情况,本环评建议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发生停电时及时转换电力线路;

对废气处理设施认真保养维护,定期进行检修,最大程度减少设备发生故障的可能性;

开车前,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再开车,同时逐渐扩大产能;停车时逐步降低产能,并直到全部停后再停环保设施。确保由于开停车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若环保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则同时将研发设备停止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

发生非正常工况排放时,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4 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源强

事故源

污染物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³)

持续时间

频次

排放量(kg/a)

应对

措施

P1排气筒

颗粒物

6.78

753

1h

1次/a

6.78

停车

检修

由上表看出,非正常排放时P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不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10mg/m³);由于发生非正常工况排放次数较少,且排放时间较短,建设单位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及浸润剂用水,年用水量约为932.75m³/a,***网提供。

生活用水:拟建项目定员50人,年工作天数300天。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生活用水按照30L/(人•d)计算,则年用水量为450m³/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项目建成后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m³/a,厂区设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浸润剂用水:拟建项目浸润剂的配制会使用新鲜水。根据厂家提供资料,项目浸润剂年用水量为482.75m³/a,全部烘干蒸发,不产生废水。

综上,本项目无外排废水。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全电熔窑炉、自动输料系统、烘箱、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噪声,设备噪声类比陕西朔玄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玄武岩纤维及制品项目》,主要噪声源的噪声值在55-95(dB)A左右。各设备作业时需要一定的作业空间及工作间距,因此噪声源强为点声源。

1)噪声影响预测分析

预测模式

基准预测点噪声级叠加公式:

Lpe =10×lg[]

式中:Lpe—叠加后总声级,dB(A)。

Lpi—i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声级,dB(A)。

n—噪声源数目。

用上述公式计算出各噪声源点至基准预测点的总声压级,然后以基准预测点的噪声强度为工程噪声源强。

计算预测点的声级:

式中:——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w——由点声源,dB;

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Adiv=20lg(r/r0);

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通过上式计算得出机械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范围,见下表。

表4-5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m

声源源强(任选一种)

声源控制措施

隔声罩损失/dB(A)

声压级

/dB(A)

运行时段

X

Y

Z

(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

声功率级/dB(A)

1

环保设备风机

/

38

15

1

/

90

减振

/

90

昼间

表4-6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型号

声源源强(任选一种)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

/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dB(A)

建筑物外噪声

(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

声功率级

/dB(A)

X

Y

Z

声压级

/dB(A)

建筑物外距离

1

研发车间

全电熔窑炉

/

/

75

厂房密闭、基础减振

25

55

1

25

47

昼

-20

27

1

2

全电熔窑炉

/

/

75

25

80

1

25

47

昼

-20

27

1

3

自动输料系统

/

/

95

30

110

1

15

71

昼

-20

51

1

4

烘箱

/

/

70

10

21

1

10

50

昼

-20

30

1

5

烘箱

/

/

70

10

22

1

10

50

昼

-20

30

1

6

烘箱

/

/

70

10

24

1

10

50

昼

-20

30

1

7

烘箱

/

/

70

10

25

1

10

50

昼

-20

30

1

8

烘箱

/

/

70

10

27

1

10

50

昼

-20

30

1

9

烘箱

/

/

70

10

28

1

10

50

昼

-20

30

1

10

烘箱

/

/

70

15

21

1

15

46

昼

-20

26

1

11

烘箱

/

/

70

15

22

1

15

46

昼

-20

26

1

12

烘箱

/

/

70

15

24

1

15

46

昼

-20

26

1

13

烘箱

/

/

70

15

25

1

15

46

昼

-20

26

1

14

烘箱

/

/

70

15

27

1

15

46

昼

-20

26

1

15

烘箱

/

/

70

15

28

1

15

46

昼

-20

26

1

16

浸润剂系统

/

/

60

15

35

1

15

36

昼

-20

16

1

17

无捻络纱机

/

/

70

70

40

1

40

38

昼

-20

18

1

18

无捻络纱机

/

/

70

70

45

1

45

37

昼

-20

17

1

19

无捻络纱机

/

/

70

70

50

1

50

36

昼

-20

16

1

20

无捻络纱机

/

/

70

70

55

1

55

35

昼

-20

15

1

21

无捻络纱机

/

/

70

80

40

1

40

38

昼

-20

18

1

22

无捻络纱机

/

/

70

80

45

1

45

37

昼

-20

17

1

23

无捻络纱机

/

/

70

80

50

1

50

36

昼

-20

16

1

24

无捻络纱机

/

/

70

80

55

1

50

36

昼

-20

16

1

25

无捻络纱机

/

/

70

90

40

1

40

38

昼

-20

18

1

26

无捻络纱机

/

/

70

90

45

1

40

38

昼

-20

18

1

27

无捻络纱机

/

/

70

90

50

1

40

38

昼

-20

18

1

28

无捻络纱机

/

/

70

90

55

1

40

38

昼

-20

18

1

29

无捻络纱机

/

/

70

100

40

1

30

40

昼

-20

20

1

30

无捻络纱机

/

/

70

100

45

1

30

40

昼

-20

20

1

31

无捻络纱机

/

/

70

100

50

1

30

40

昼

-20

20

1

32

无捻络纱机

/

/

70

100

55

1

30

40

昼

-20

20

1

33

无捻络纱机

/

/

70

110

40

1

20

44

昼

-20

24

1

34

无捻络纱机

/

/

70

110

45

1

20

44

昼

-20

24

1

35

无捻络纱机

/

/

70

110

50

1

20

44

昼

-20

24

1

36

无捻络纱机

/

/

70

110

55

1

20

44

昼

-20

24

1

37

短切机

/

/

70

95

8

1

8

52

昼

-20

32

1

38

短切机

/

/

70

100

8

1

8

52

昼

-20

32

1

39

短切机

/

/

70

105

8

1

8

52

昼

-20

32

1

40

短切机

/

/

70

110

8

1

8

52

昼

-20

32

1

41

短切机

/

/

70

115

8

1

8

52

昼

-20

32

1

42

短切机

/

/

70

120

8

1

8

52

昼

-20

32

1

43

拉挤型材流水线

/

/

70

20

50

1

20

44

昼

-20

24

1

44

拉挤型材流水线

/

/

70

20

55

1

20

44

昼

-20

24

1

45

拉挤型材流水线

/

/

70

20

60

1

20

44.0

昼

-20

24

1

46

拉挤型材流水线

/

/

70

20

65

1

20

44.0

昼

-20

24

1

47

拉挤型材流水线

/

/

70

20

70

1

20

44.0

昼

-20

24

1

48

拉挤型材流水线

/

/

70

20

75

1

20

44.0

昼

-20

24

1

49

拉挤型材流水线

/

/

70

20

80

1

20

44.0

昼

-20

24

1

50

拉挤型材流水线

/

/

70

20

85

1

20

44.0

昼

-20

24

1

51

织布流水线

/

/

70

80

15

1

15

46

昼

-20

26

1

52

织布流水线

/

/

70

80

20

1

20

44

昼

-20

24

1

53

织布流水线

/

/

70

80

25

1

25

42

昼

-20

22

1

54

织布流水线

/

/

70

80

30

1

30

40

昼

-20

20

1

55

织布流水线

/

/

70

80

35

1

35

39

昼

-20

19

1

56

****楼

缕纱测长仪

/

/

55

-10

202

1

2

49

昼

-20

29

1

57

缕纱测长仪

/

/

55

-10

205

1

5

41

昼

-20

21

1

58

电子纱线捻度仪

/

/

55

-10

208

1

5

41

昼

-20

21

1

59

电子纱线捻度仪

/

/

55

-10

211

1

5

41

昼

-20

21

1

60

纤维细度分析仪

/

/

55

-5

202

1

2

49

昼

-20

29

1

61

纤维细度分析仪

/

/

55

-5

205

1

5

41

昼

-20

21

1

62

投射电镜

/

/

55

-5

211

1

9

36

昼

-20

16

1

63

纤维强伸度仪

/

/

55

0

202

1

2

49

昼

-20

29

1

64

纤维强伸度仪

/

/

55

0

205

1

5

41

昼

-20

21

1

65

X射线衍射仪

/

/

55

0

211

1

9

36

昼

-20

16

1

66

岩石力学试验机

/

/

55

5

202

1

2

49

昼

-20

29

1

67

岩石力学试验机

/

/

55

5

205

1

5

41

昼

-20

21

1

68

岩石电阻率仪

/

/

55

5

208

1

8

37

昼

-20

17

1

69

岩石电阻率仪

/

/

55

5

211

1

9

36

昼

-20

16

1

70

热重分析仪

/

/

55

10

202

1

2

49

昼

-20

29

1

71

热重分析仪

/

/

55

10

205

1

5

41

昼

-20

21

1

根据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的位置,利用以上预测模式和参数计算确定了各主要噪声源对厂界1m的噪声贡献情况。主要噪声源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情况见下表。

表4-7 主要噪声源对厂界声级贡献情况表

序号

排放源

源强

dB(A)

距最近厂界直线距离(m)

东

南

西

北

1

研发车间

51.76

30

12

210

10

2

****楼

36.26

80

160

205

20

3

P1排气筒风机

90

108

113

239

100

序号

排放源

源强

dB(A)

项目对最近厂界贡献值dB(A)

东

南

西

北

4

研发车间

51.76

22.2

30.2

5.3

31.8

5

****楼

36.26

0

0

0

10.0

6

P1排气筒风机

90

49.3

48.9

42.4

50.0

7

噪声叠加值

49.3

49.0

42.4

50.1

8

标准值(昼间)

60

60

60

60

经过预测,本项目设备噪声采用上述隔声降噪及措施及距离衰减后,昼间最大噪声声级为50.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因此,本项目在做好噪声治理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厂区内会运输车不定时运行,为了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1)逐步完善和提高机动车噪声的排放标准。实行定期检测机动车噪声的制度,对超标车辆实行强行维修,直到噪声达标才能上路行驶;

(2)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噪声干扰;

(3)卸货或装货时车辆应熄火,减少怠速噪声;

(4)厂区内安装限速标识,禁止在厂区内鸣笛;

3)监测要求

表4-8 厂界噪声监测要求

监测项目

监测方位

监测频次

厂界昼间噪声

厂界外1m

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在危废间收集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原材料废包装物、废布袋、不合格玄武岩纤维及玄武岩纤维制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研发。

(1)一般固废

原料包装袋

原料使用过程中都会产生废原料包装袋,据企业提供数据可知,浸润剂树脂的使用量为512.5/a,原材料为袋装,规格为25kg/袋,每个包装袋按照10g计算,产生量为0.205t/a左右,聚二甲基硅氧烷、三乙氧基硅烷、柠檬酸为桶装,用量为4.525t/a,每个包装按200g计算,产生量为0.036t/a左右,则废包装总量为0.241t/a,一般固废代码为732-000-07,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废布袋

布袋除尘器定期更换会产生废布袋。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布袋每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0.03t,一般固废代码为732-000-99,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不合格玄武岩纤维及玄武岩纤维制品

项目研发过程中都会产生不合格玄武岩纤维及玄武岩纤维制品,据企业提供数据可知原材料用量为2517.025t/a,不合格玄武岩纤维及玄武岩纤维制品按90%计,产生量为2265t/a左右,一般固废代码为732-000-49,回用于研发。

颗粒物粉尘

研发过程破碎筛分环节中会产生颗粒物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上文计算,粉尘吸收量为2.48t/a左右,一般固废代码为732-000-66,回用于研发。

生活垃圾

项目定员5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0.5kg计算,垃圾产生量为7.5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

项目废机油量约为0.01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900-214-08,桶装储存于危废库内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②废机油桶

机油等产生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249-08,废油桶产生量约为0.004t/a,危废库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表4-9 拟建项目废物产生及排放一览表

产污环节

名称

属性

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

物理形状

环境危险特性

年产生量(t/a)

贮存方式

利用处置方式或去向

利用或处置量(t/a)

原料使用

废包装袋

一般工业

固废732-000-07

废包装袋

固态

/

0.241

袋装

环卫清运

0.241

环保设备

废布袋

一般工业

固废732-000-99

废布袋

固态

/

0.03

袋装

环卫清运

0.03

产品研发

不合格玄武岩纤维及玄武岩纤维制品

一般工业

固废732-000-49

不合格品与边角料

固态

/

2265

袋装

回用研发

2265

环保设备

颗粒物

一般工业

固废732-000-66

粉尘

固态

/

2.48

袋装

回用研发

2.48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

/

固态

/

7.5

/

环卫清运

7.5

设备维护

废机油

危险废物900-214-08

废矿物油

固态

T,I

0.01

桶装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0.01

设备维护

废机油桶

危险废物900-249-08

废矿物油

固态

T,I

0.004

桶装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0.004

表4-10 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吨/年)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机油

HW08

900-214-08

0.01t/a

设备维护

液态

废矿物油

1年

T,I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废机油桶

HW08

900-249-08

0.004t/a

设备维护

固体

废矿物油

1年

T,I

表4-11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设施)

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位置

占地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1

危废间

废机油

HW08

900-214-08

厂区东北角

10m2

桶装

0.2t

1年

2

废机油桶

HW08

900-249-08

/

0.1t

1年

项目在厂区东北角设10m2的危废间,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进行防渗工程设计施工,并配备消防设备,存储容器进行防腐、防漏,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负责转运处理,企业不私自转运。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的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0.4要求对危险废物设置专人管理和登记,建立危险废物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理情况,台账保存期限不小于3年。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临池镇大房村,项目位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区域,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不需要进行跟踪检测。

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可知,项目属于“III类不敏感”,不开展跟踪检测。

6.生态

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临池镇大房村,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7.环境风险评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废机油(按油类物质分析)临界量为2500t。项目年储存量0.01t,项目Q值确定列于下表。

表4-12 Q值确定表

危险物质名称

CAS号

最大存在总量qn/t

临界量Qn/t

该种危险物质Q值

废机油(按油类物质分析)

/

0.01

2500

0.000004

ΣQ=0.000004<1

项目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最大可信事故:

本项目涉及物料为玄武岩,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较小。本项目涉及风险主要为废机油泄漏遇明火引起的火灾。

厂区风险防范措施:

1)配备消防物资,以便厂区发生火灾时用于灭火工作

2)加强对厂区日常管理工作,对危险物质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废机油泄漏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防灭火措施,减短存储时间,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环境意识,厂区内严禁烟火,坚决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气体爆炸发生概率较低,能尽量避免火灾释放气体对空气造成环境影响,有效地降低了自燃、爆炸等风险的发生。

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见下表:

表4-13 项目应急预案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1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设立事故应急机构,人员由企业主要领导、安全负责人、环保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组成

2

应急救援保障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及设备和器材;事故易发的工作岗位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等

3

应急监测、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和器材

设立必要地控制和清除污染的相应措施。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发现事故发生地点和环节,并利用已有的防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4

应急培训计划

企业要注意日产工作中对事故应急处理的培训,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表4-14 建设项目应急物资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储备量

报废日期

主要功能

位置

1

消火栓

2组

定期更换

灭火

****楼内

2

干粉灭火器

20个

定期更换

灭火

3

消防沙

500kg

定期更换

消防

4

防毒面具

20个

定期更换

火灾防毒

5

防汛沙

500kg

定期更换

防汛

三级防控体系的设置

1)一级防控措施

第一级防控措施是在厂区设置事故废水导流系统,***网,防止事故水外流造成的环境污染。

2)二级防控措施

第二级防控措施是在厂区设置事故水池,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拟建项目设置消防栓2组,整个厂区同时出现火灾的次数计1次,供水强度为10L/s·组,按1h计,最大消防水量为72m³/次。

本项目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

厂房所需事故水池容积=(最大罐的容量+最大一次消防用水量+雨水量)-最大设备所在围堰的有效容积=(0m³+72m³+0m³)-0m³=72m³。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为满足事故状态应急所需,企业在研发车间西侧设置一座100m³的事故水池,可以满足事故水的处置。

3)三级防控措施

第三级防控措施是与污水处理厂签订合同,产生事故水时及时外运,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经周边地块进入地表水水体。

(3)风险事故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采取如上措施后,项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即使发生火灾,也可利用配备的消防喷淋装置等应急救援物资,及时有效地控制火灾的蔓延,将火灾损失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对厂区外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因此,在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拟建项目研发是安全可靠的,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在事故发生率、损失和环境影响方面能达到可接受水平。

表4-1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中心及中试基地

建设地点

(山东)省

(滨州)市

(邹平)区

(临池)镇

地理坐标

经度

117.781838E

纬度

36.744498N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废机油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

大气污染

废机油燃烧会污染大气。

地表水污染

火灾事故废水,随地表径流进入淦河,进而污染淦河水体水质。

地下水污染

事故废水泄露下渗污染地下水。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大气

工作区域及仓库严禁烟火

地表水

建立地表水污染三级防控体系

地下水

按照防渗分区要求建设

8.电磁辐射

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进行电磁辐射评价。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P1排气筒

破碎、筛分环节颗粒物

集气罩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10mg/m³)

厂界

卸车及未被收集的颗粒物

车间密闭,及时清理收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1.0mg/m³)

地表水环境

/

/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由周边农户定期外运堆肥

/

声环境

厂界

噪声

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设立限速标志,合理布局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在危废间收集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原材料废包装物、废布袋、不合格玄武岩纤维及玄武岩纤维制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研发。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进行分区防控,危废间、化粪池、事故水池进行重点防渗,其他进行一般防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对分区防渗的相关要求,拟建项目重点防渗区选用C35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6。建设单位还应加强各防渗区域的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防渗不破损。

生态保护措施

无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全厂禁止明火,厂区设置禁火标识,配备足量灭火设备,定期检查消防管线,加强日常巡查,对职工做好安全教育培训。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做好排污登记,不得随意排污。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内容及信息公开。

六、结论

经过分析,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政策要求;选址基本合理;研发工艺较先进;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拟建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拟建项目建成后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⑦

废气

颗粒物(有组织)

/

/

/

0.0407t/a

/

0.0407t/a

+0.0407t/a

颗粒物(无组织)

/

/

/

0.0047t/a

/

0.0047t/a

+0.0047t/a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废包装袋

/

/

/

0.241t/a

/

0.241t/a

+0.241t/a

废布袋

/

/

/

0.03t/a

/

0.03t/a

+0.03t/a

不合格玄武岩纤维及玄武岩纤维制品

2265t/a

2265t/a

+2265t/a

颗粒物

/

/

/

2.48t/a

/

2.48t/a

+2.48t/a

生活垃圾

/

/

/

7.5t/a

/

7.5t/a

+7.5t/a

危险废物

废机油

/

/

/

0.01t/a

/

0.01t/a

+0.01t/a

废机油桶

/

/

/

0.004t/a

/

0.004t/a

+0.004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918/AWB_hpQB0XPd8u1ahUGo.html

山东环保招标
济南市环保招标
青岛市环保招标
淄博市环保招标
枣庄市环保招标
东营市环保招标
烟台市环保招标
潍坊市环保招标
济宁市环保招标
泰安市环保招标
威海市环保招标
日照市环保招标
临沂市环保招标
德州市环保招标
聊城市环保招标
滨州市环保招标
菏泽市环保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