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更正内容 |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修改为:“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顺延至2021年8月6日17时30分。 3、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8月09日10时00分顺延至2021年08月10日10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请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 ||
| 更正日期 | 2021-07-30 | ||
| 其他补充事宜 | |||
| 采购单位名称 | ****中心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3391 |
| 采购单位地址 | ****路****号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1571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大道****号****苑房 | ||
| 项目联系人 | 林工 | 电话 | 0898-****1571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QJX-2021-7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屯昌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运输项目政府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修改为:“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顺延至2021年8月6日17时30分。
3、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08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顺延至2021年 08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其他内容不变,请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心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0898-****3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 76-2 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
联系方式:0898-****1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898-****1571
五、附件
无
****中心屯昌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运输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心屯昌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运输项目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21/B29c9noBCmDyuluYEY59.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