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SJC—LFCG—2026—021c)
本项目经湖北省建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会议研究决定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恩施州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建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来凤县再生资源利用及回收项目监理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再生资源利用及回收项目监理服务。
二、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专业的工程监理服务供应商,对来凤县再生资源利用及回收项目进行监理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合同履行期限:包含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涵盖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周期自项目开工准备阶段开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保修)期满为止。
四、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4.1采购预算:97万元,采购预算为上限控制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采购预算价。
4.2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供应商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按照要求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提供经营场所实地照片及在本地提供服务的书面承诺)。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自行打印相应查询内容的截图,并加盖鲜章。根据最新政策规定,供应商若满足要求的投标时可仅提供一份满足要求的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亦可)。
5、本次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在磋商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6.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但仍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7时30分。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8.1 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均须盖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到恩施州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和领取《磋商文件》。
8.2报名地址:****小区。
九、磋商会议:
9.1磋商会议时间:2026年9月15日 9:00 时,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时间截止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到恩施州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开标。
9.2磋商地址:恩施州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小区)。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建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 180****5373
采购代理机构:恩施州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18-***8868
联系地址:****小区
2026年9月4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254/AgVgaqABLRKCxEZfMAVw.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