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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智慧环保大数据二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2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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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0-81 | |||||||||||
| 2、项目名称:智慧环保大数据二期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3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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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数据逻辑分析、几何特征分析、机器学习、前端工控机全要素监管等技术,现有各个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进行关联整合分析,自动排查企业超标排放等异常数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内完成,运维期1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8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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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0年12月04日 至 2020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中心网站 | |||||||||||
| 3.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网上下载)。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0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网上开标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0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楼集中开标大厅1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网》、《****中心网》上同时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10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网(http://****.gov.cn),***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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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中心 | |||||||||||
| 地址:****道****号 | |||||||||||
| 联系人:傅冰 | |||||||||||
| 联系方式:0372-***052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地址:0372-***0529 | |||||||||||
| 联系人:张凤姣 | |||||||||||
| 联系方式:156****961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凤姣 | |||||||||||
| 联系方式:156****96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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