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水资源论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城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水资****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方发改〔2026〕39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601-411322-04-01-826230,****城****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政策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平台(河南省·****城分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网址为http://****.gov.cn。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及“评定分离 ”模式进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方城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水资源论证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M4113221322000002
2.3 资金来源:上级政策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4 项目概况:方城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5万亩,****城县独树镇、小史店镇、清河镇、券桥镇等4个镇16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工程
2.5 建设地点:方城县境内
2.6 招标范围:
为本项目承担勘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实施方案编制、施工期技术服务、配合工程验收、上图入库等工作。分析评价该工程取水、供水的可行性与供水保证程度,编制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针对本工程建设涉及新建桥梁开展洪水影响评价,明确消除不利影响所采取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2.7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农林相关专业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勘察负责人需具有地质勘查或岩土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可兼任,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务)合同),(养老保险需出具社保部门正式查询结果页面,页面需带有在线查询二维码);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gov.cn)下载。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3.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 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定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定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3)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核查随机法。
四、招标文件获取和保证金缴纳
4.1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投标人》,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市场主体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市场主体库注册 后,***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平台(河南省·****城分平台》(http://****.gov.cn)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上午9:00至2026年10月12日上午9:00。投标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4.1 投标企业凭 CA ****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4.2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下载专区”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6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 电子保函申请 ”***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 号)文件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
5.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gov.cn。
5.3投标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4电子投标文件须在****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传。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8538。不见面开标过程中除电子开标系统原因外,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平台(河南省·****城分平台)》(http://****.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请各***网站信息,***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中心
地 址:方城县文化路东段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2925
招 标 人:方****中心
地 址:****路****号
联 系 人:张方旭
联系方式:176****0008
代理机构: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人才服务(青年创新创业)****楼、709
联 系 人:薛林可
联系方式:188****3677
行政监督部门:方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路****号
联 系 人:冯咏梅
联系方式:138****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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