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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BOT运营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8-12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河南 - 郑州市 - 新郑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BOT运营商项目
项目预算 1777.88万
省份/直辖市 河南 所属地区 郑州市 - 新郑市
采购单位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项目联系方式 马先生 0371-****9163
更多联系方式 王先生 138****4291 马先生 187****9879 韩先生 139****7157 更多联系方式(5个)
代理机构 河南荣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李女士 0371-****7899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BOT运营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中心****中心***平台(http://****.gov.cn)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6-23

2、项目名称:****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BOT运营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7778814.2元/年 最高限价:17778814.2元/年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年)

包最高限价

(元/年)

1

新财公开采购-2026-23

****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BOT运营商项目

17778814.2

17778814.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2 服务内容:****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BOT运营商项目,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运作,餐厨垃圾处理规模150吨/日和地沟油处理量20吨/日。本次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运行服务。由BOT中标供应商出资建设,总投资约13217.3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处理量150吨/日和地沟油处理量20吨/日的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以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合作期满按照约定进行转让移交。

5.3 标段划分:不划分

5.4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5.5 特许经营期限:3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33年)

5.6 招标控制单价:垃圾处理服务费318.36元/吨

5.7 资金来源:使用者付费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费补贴两部分

5.8 项目属性:政府采购服务

5.9 评审方式:全流程化电子化开评标

6、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是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股权信息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网(****.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在评标前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投标。

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5、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9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心****中心***平台(http://****.gov.cn)系统内下载

3、方式::(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中心****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2)登****中心****中心***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中心****中心***平台(https://****.gov.cn)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ov.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网》、《***网》、《***网》、《****中心****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郑市中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1-****9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荣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7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7899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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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33/NTHq9J8Bni4p5U9XTB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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