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6】37号和中共洞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洞口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水稻秸秆粉碎还田+机收、水稻代烘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水稻代烘干)项目的实施,我局拟向社会遴选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水稻代烘干环节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主体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并已纳入洞口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2.具有与稻谷烘干作业相匹配的烘干设备,且在群众中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并愿意承担社会化服务作业;3.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4.烘干设备必须安装农用北斗监测终端等,做到实时监测;5.本次水稻代烘干仅限于2026年8月10(含)至2026年11月30日(含)期间的烘干作业。
二、报名方式及遴选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符合条件的主体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中心、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中心****楼),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对申报主体实地考察后择优确定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代烘干)实施主体。
三、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8:00至2026年8月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0606
附件:洞口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
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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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339/lSn8p58Bni4p5U9X1m9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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