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栾川县气象局空气自动监测站购买仪器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中心网站(****.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栾川政采磋商(2026)0084号-1 | 栾川县气象局空气自动监测站购买仪器设备项目 | 1465100 | 146510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网“***平台”***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06日 至 2026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心网站(****.gov.cn) 3.方式:****中心网站(****.gov.cn)上获取。请在“***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必看!***平台使用手册内“三、操作手册→2、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心网站(****.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心开标二室(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1****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中心》、《***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2.投标人在参与***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102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地址:栾川县君山路钼都路交叉口北300米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0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楼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0379-****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0379-****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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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38/h6ef3Z0BLRKCxEZfR9Z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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