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林业局
关于征集机构开展湖南省南岭山地一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嘉禾县)验收工作的公告
嘉禾县林业局拟征集机构开展湖南省南岭山地一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嘉禾县)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南岭山地一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嘉禾县)验收工作。
2、项目资金:25.99万元。
3、验收的主要目标和范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嘉禾县)建设面积共19491.2亩,其中:人工造林614.3亩、中幼林抚育10002.5亩、退化林修复8874.4亩;****道****.47千米,标识牌6块。
4、项目验收内容及要求
根据作业设计的施工进度,在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书之后,派驻足够数量并且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按照上级文件和作业设计的建设内容及进度要求,分别采取阶段验收的方式,对本项目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一阶段:完成林木采伐和林地清理验收任务(含新建作业道),并出具检查验收报告。
第二阶段:完成苗木采购及植苗、管护等验收任务(含新建作业道),并出具检查验收报告。
第三阶段:完成项目全部施工内容验收任务(含新建作业道),并出具检查验收报告。
二、项目验收技术依据
1、造林作业设计规程(办生字〔2023〕117号);
2、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办生字[2023]80号);
3、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
三、项目投标要求
1、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林业调查规划甲级资质。
2、投标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方应提供不少于6位人员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人员证书及该人员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2026年04月-2026年08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详细的实施方案。
(四)项目报价表。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有意向者请于2026年9月 21日下午5:30前将以上纸质资料装袋密封、留联系人电话、加盖公章送至嘉禾县林业局307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138****7285)。
嘉禾县林业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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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386/fAvZoqABLRKCxEZfFJA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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