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金杰电子陶瓷有限公司光伏发电新能源电子陶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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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金杰电子陶瓷有限公司光伏发电新能源电子陶瓷生产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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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大院子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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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金杰电子陶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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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鑫时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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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湖南省****大院子组,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1栋,购置全自动热压热铸机14台、全自动检测机6台、全自动双端面磨床16台、球磨机26台、干压成型机10台、排蜡窑3台、高温电窑8台等,设置配料、球磨、热压、排蜡脱蜡、烧结、研磨、喷釉等工序,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项目规模为:年产氧化铝陶瓷1200吨,主要用于光伏发电行业。项目用地面积1600m2,总投资为2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占总投资的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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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营运期清洗废水、研磨废水、喷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车辆密闭运输、洒水降尘等措施,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营运期球磨及投料粉尘、出钵清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喷釉釉雾经滤芯除尘器后排放;脱蜡、排蜡废气经热力燃烧+二次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营运期颗粒物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6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中标准限值。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边角料、不合格材料、沉淀渣、釉浆、收集粉尘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设置围挡,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营运期采取封闭隔声,选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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