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海螺年产60万吨熔剂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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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海螺年产60万吨熔剂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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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西河镇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内2#熟料线东北侧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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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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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欣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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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西河镇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内2#熟料线东北侧空地,属于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60万吨熔剂钙。主要建设内容为:利旧改造一级破碎及输送、熔剂钙发散生产线,新建除泥筛分及输送生产线,配套除泥筛分机1台、一级破碎机1台、汽车散装机1台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100m²,总投资6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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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洒水降尘废水通过蒸发等方式损耗,洗车废水依托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项目无废水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扬尘管理、定期洒水抑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一级破碎粉尘、破碎工序出料口粉尘、除泥筛分粉尘、筛分工序产品出料口粉尘、筛分工序粉料及泥砂出料口粉尘和产品散装口粉尘分别收集至8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1001~DA008);无组织粉尘采取车间全封闭、洒水降尘及定期清扫等措施。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采用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出入车辆管理,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临时堆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收集粉尘、筛分粉料及泥砂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均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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