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Z1303062600752301
二、项目名称
抚宁区污水抽排转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标包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 抚宁区污水抽排转运服务-1包 | 秦皇岛昌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小蒲河村 | 464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标包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评审总得分 |
|---|---|---|---|---|---|---|
| 抚宁区污水抽排转运服务-1包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抚宁区污水抽排转运服务 | 本项目为抚宁区污水抽排转运服务,主要包括对榆关污水处理站溢流污水,****城***网溢流污水及黑臭水体整治相关污水进行抽排转运处理 | 按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抚宁区污水抽排转运服务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抚宁区污水抽排转运服务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7年6月30日 | 94.6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丽艳、赵存涛、陈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696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收取;成交价在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迎宾路
联系方式:吴旭 0335-***6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秦皇岛致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经****路****号****中心
联系方式:贾文涛 0335-***0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文涛
电话:0335-***0225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
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5/6hc1GaEBLRKCxEZf7fx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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