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西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路****号,邮编: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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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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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鹤山市西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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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沙坪街道、古劳镇(西江大堤石岩头至广珠铁路段、东坡面粉厂至杰洲高排涵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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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鹤山市西江大堤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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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范围为西江大堤石岩头至广珠铁路段、东坡面粉厂至杰洲高排涵段中,堤防总长度6.4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达标加固、岸坡防护、重建或加固穿堤建筑物,其中****中心至沙坪泵站出口段(HS10+600~HS11+450)、鹤穗码头至佳信砂场段(HS14+531~HS15+639)均为新建堤防,长1.958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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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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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含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备用发电机尾气)、沥青烟、少量切割粉尘。施工现场出入口要做到沥青硬化、配***平台,不准车辆带泥出门,解决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轮胎及车身带泥上路造成污染。冲洗废水进入施工区污水系统,经沉淀后尽量回用;施工阶段应对施工作业区以及运输的道路及时清扫和浇水,长期使地面保持湿度20%以上,做到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露砂土场地不用时100%覆盖或绿化、工地出入口100%硬化、物料等堆放100%遮盖,并加强施工管理,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选用耗油低的施工机械施工,使用清洁燃料,合理控制行驶速度。施工方应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沥青碎石层的摊铺,以减少沥青层与大气接触的时间及面积;施工人员应戴口罩,以减少吸入沥青烟气,从而减轻对身体的危害。本项目各工段的工程范围小,于加工区采用挡板进行围蔽加工并采取洒水降尘作业;同时在大风天气需暂停施工,对于阻止简单切割加工产生的粉尘和扩散均有较好的效果。施工期间对当地的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暂时性的,只要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上述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属于可以接受范围,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将不再对当地大气环境和附近村居民造成显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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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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