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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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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阳环(春)建审〔2026〕11号 |
2026/9/17 |
阳春市中医院 |
阳江市****城街道阳春大道西侧头堡村委会永安村(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斜对面)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阳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道****号,邮编:529600联系电话:0662-***7955
传 真:0662-***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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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545/QaCU0qABMqitpwL5WBv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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