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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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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阳山县周道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路面材料搅拌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清环阳山审〔2026〕5号 |
2026年9月7日 |
阳山县周道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
阳山县七拱镇钓鱼公村1号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大楼清远市****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2400
传 真:0763-***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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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553/q5OofqABMqitpwL5fV0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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