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灵川县定江镇10660㎡再生资源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我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4月2日
二、联系电话:0773-6817808
三、E— mail:lcjdgl100@126.com
四、通讯地址:桂林市灵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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