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飞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西飞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包装箱印刷加工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位于平乐县二塘镇工业园区东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47分18秒,北纬24度40分16秒。项目代码为:22305-450330-07-01-213782。在现有厂区的基础上新增1个生产车间和1个成品仓库,采购密炼机、粘合机、分切机、淋膜机、导热油炉等设备,新增2条钙塑箱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生产钙塑箱400万m2。扩建后全厂钙塑箱生产线3条600万m2/a,中空板生产线1条100万m2/a。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5万元,占总投资的4.75%。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车间已建成,施工期主要内容为设备安装及调试。你公司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为投料粉尘、密炼、压延、粘合、挤出定型产生的有机废气、印刷废气、导热油炉燃气废气、食堂油烟。项目在每条生产线投料产尘处设置集气罩对投料粉尘进行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密炼、压延、粘合、挤出定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在每条生产线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废气共同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DA004和DA005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导热油炉燃料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Nm3的排放标准要求。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印刷机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印刷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内,定期用于车间地板拖地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使用环保型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布袋除尘收集粉尘、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员工的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给废旧品回收公司;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不合格品经破碎后返回生产工序,不外排;废活性炭、废油墨桶、油墨废渣、废油和含油抹布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同时做好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内临时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四、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建设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按有关规定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重新报我局审核;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桂林市平乐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0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653/lQ4iJJYBdTiruURwND_K.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