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东兴市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及水产养殖尾水开展监测,现对委托检测服务采购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询价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
二、监测内容及要求
(一)农整设施监测内容及要求:①监测内容: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pH共5项指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2413-2021二级标准评价,采样频次1次,编制检测报告1份。②监测点位:东兴市乡镇(东兴镇、江平镇、马路镇)共12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③监测要求:按采样技术规范;
(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内容及要求:①监测内容: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硝酸盐、铁、锰等27项,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三类水进行评价。②监测点位:班埃村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1个点位。监测频次:开展1次监测,编制检测报告1份。③监测要求:按采样技术规范。
(三)水产养殖尾水监测内容及要求:①悬浮物、pH值、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②监测点位:江平镇水产养殖厂共6个点,开展1次监测,编制检测报告1份。③监测要求:按采样技术规范。
三、其他事项及企业资格要求
(一)以上监测项目合并出具一份报价单,综合评估后选定一家成交供应商,由其按统一时间完成全部项目采样,并请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直接持股企业的参加。
(六)企业应具备监测内容中提到的所有监测参数的资质,不得外包。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意向企业应于2026年9月27日前,****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邮箱(dx****@****.com)。
四、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
地址:****道****号****楼
联系电话:0770-***4665
联系电子邮箱:dx****@****.com
监督部门及电话: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0770-***8350。
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0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736/1hBovqABLRKCxEZfqBfH.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