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6年9月23日受理了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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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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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浦北大华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
浦北县平睦镇平睦社区北街居民小组朝皮塘 |
浦北大华自行车有限公司 |
广西绿序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我局2026年9月23日受理情况公示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 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 0777-***7896
通讯地址:****道****号****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3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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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749/tRx3OKEBLRKCxEZfXqt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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