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6 年广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70 号)、《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6 年容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容农发〔2026〕19号)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容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早稻)服务主体。
一、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实体。
(二)申报主体有一定的作业机手,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申报的作业量;具备(或可调用)撒放秸秆腐熟剂、绿肥种子的植保无人机、收集稻草的机械或可以把稻草翻压还田的翻耕机,这些机械在作业后必须可以形成作业轨迹图,作为验收证据之一。
二、作业区域及作业模式
(一)作业区域:容县域内种植农作物收获后产生秸秆的耕地。
(二)申报作业模式:
1.秸秆腐熟还田模式:用植保无人机撒放农作物秸秆腐熟剂(按说明书亩用量)+2公斤尿素/亩。
2.秸秆离田利用模式:用稻草收集机械收集收割机收割田间的稻草,并打捆运到秸秆收储站点。
3.稻草翻压还田模式:用机械翻耕机对收割后的田块进行翻耕作业。
申报主体可以申请1个或多个作业模式(但同一地块不能同时实施两种模式),根据自身能力申报作业面积,完成一项验收一项。
三、申报流程
(一)主体申报时间。2026年6月26日-7月2日申报。以收到书面申请材料为准。申报材料请提交到县土肥植保经作站,地址:****路****号。
(二)申报主体申报提交资料。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2026年容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申请表》,且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银行账户等材料。
(三)专家评审。容县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后,提交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审批,确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
(四)结果公示。***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2026年容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申请表(早
稻)
容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2026年容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申请表(早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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