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花园大数据产业园区工业供水项目-水厂工程一阶段工程总承包已由怀来县行政审批局以怀行审建备字〔2026〕2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建投怀来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北建投怀来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5465.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668.5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67506.72㎡,新建建筑物有高效澄清池、过滤车间、综合处理车间、送水泵房、臭氧高级催化氧化池、变配电室、臭氧制备间、冷却循环水池、污泥脱水机房、浓水调节池及事故池、蒸发结晶车间、锅炉房、****楼、大门及门卫室;新建构筑物有清水池、废水缓冲池、液氧站、储泥池、吸水井及围墙。水厂总规模8万m3/d,土建按照8万m3/d规模建设,安装根据用户需水量分阶段实施,其中一阶段水量≤4万m3/d、二阶段4万m3/d<水量≤6万m3/d,三阶段6万m3/d<水量≤8万m3/d。建设地点:****花园镇大南辛堡村。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一阶段所涉及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土建施工(按照8万m3/d规模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按照4万m3/d规模建设)、联合试运转、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保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8126.898698 万元。计划工期:40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和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通过河北省省级质量水平评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业绩要求: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备1项单项合同建设规模为8万m3/d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价1亿元及以上的水厂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可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以供评审用,但如其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揽的,其应为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人)。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平台”查询信息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4其他要求:(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4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4.3款规定的情形。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一人一岗,不得互相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16 00:00:00:00至2026-09-21 00:00:00:00(北京时间,下同),***平台(https://****.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平台(https://****.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平台、***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3)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平台提出。①招标人单位名称:河北建投怀来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岳强,联系电话:186****6461,邮箱:hl****@****.com。招标人上级监督电话及邮箱:建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监督电话:0311-****8077,监督邮箱:jj****@****.****.cn;运营管理部监督电话:0311-****8818,监督邮箱:jt****@****.com。②代理单位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冰,联系电话:0311-****6867/186****2992,邮箱:hg****@****.com。③监督部门:怀来县住建****中心,联系方式:0313-***4045 邮箱:hl****@****.com。《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平台提出。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其他公示内容。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怀来县住建****中心(地址:河****城镇府前东街)
电话:0313-***4045
电子邮箱:hl****@****.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花园大数据产业园区工业供水项目-水厂工程一阶段工程总承包;付费主体:无;收费金额(元):0。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建投怀来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城****广场怀来数字港一层6号 | 地址: | ****路****号 |
| 邮编: | 075400 | 邮编: | 050081 |
| 联系人: | 岳强 | 项目负责人: | 刘冰 |
| 电话: | 186****6461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86****2992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hl****@****.com | 电子邮件: | h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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