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中心及配套转运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隆住建函〔2026〕10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了契合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核心要求,解决德峨镇农村垃圾配套收集转运设施数量不足,垃圾堆放造成的二次污染等突出问题。同意建设****中心及配套转运体系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
****中心及配套转运体系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
2603-451031-04-01-515697
四、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德峨镇那地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 新建标准化焚烧生产厂区,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其中焚烧作业主车间700平方米、设备用房50平方米、辅助配套用房50平方米等功能建筑。
2. 购置一套日处理20吨的自动化焚烧设备(含简易烟气净化系统),一套基础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等配套设备。
3. 购置2辆基础款勾臂车以及30个3立方常规款勾臂箱。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300万元,资金来源:2026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桂财农[2026]27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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