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蓓琦木炭加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南丹县蓓琦木炭加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机制木炭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报告表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编制,评价内容较全面,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可信,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报告表可作为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一)南丹县蓓琦木炭加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机制木炭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512-451221-07-02-1084285)位于****城关镇拉易村拉黑屯,为技术改造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5′53.850",北纬25°1′45.081"。项目位于南丹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基础上,符合河池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二)建设内容包括:在原有厂区内新增一条木糠油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不新增用地,建成后年产3000吨机制木炭及10吨木糠油。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
三、主要配套环保措施
(一)废气: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煤锅炉标准限值;上料粉尘通过密闭车间+喷淋降尘装置控制无组织排放;蒸馏废气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加强车间通风降低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限值。
(二)废水:锅炉软水制备浓水、油水分离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回用于水雾除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网,最终进入南丹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筛分工序杂质、蒸后木糠、废包装材料、锅炉炉渣、除尘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暂存,外售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木焦油、木醋油暂存后外售相关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项目主要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实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环保意识培训,规范操作,降低不当操作带来的环境风险。
(二)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账,定期检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强化对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定期进行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三)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请河池市南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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