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产业开发区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2-17
采购人(全称):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湘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新晃产业开发区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2、采购项目名称:新晃产业开发区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5﹞30081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服务内容:本合同所约定的“环保管家服务”内容见合同后附表。工作日不少于2人驻点,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如大部分企业生产,至少需有1名驻点人员在岗,并保持手机畅通,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驻点人员每月缺勤不超过2天;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时限不超过1小时,并在48小时内提交应急处置初步报告。
(详见合同附件)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618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肆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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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概况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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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晃产业开发区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项 |
4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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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第三方环保服务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为工作人员进驻园区时间(2025年10月10日)
履行期限:1年
履行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岩山村
合同履行方式:按合同条款执行
四、付款方式
按合同条款执行。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服务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12月10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九、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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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乙方:湖南湘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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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廷超 |
法定代表人:夏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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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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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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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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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岩山村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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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升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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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帐 号:8100 0019 1217 0000 01 |
附件:详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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