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津市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网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津市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答疑回复:
1、问题一: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
回复: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未对此作出限制性规定,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配备。
2、问题二: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回复: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未对此作出限制性规定,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配备。
3、问题一 :提问(一):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提问(二):请问该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业主证明、清单、图纸是否认定? 提问(三):请问雨水管是否符合“污水及中水管”要求?
回复:
提问(一):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未对此作出限制性规定,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配备。
提问(二):回复:本项目类似业绩认定严格遵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款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仅依据投标人提交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竣工验收文件、***网页截图等官方约定证明材料,对业绩关键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业主证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等补充材料不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认定佐证材料,不作为本项目业绩评审的认定依据。
提问(三):“污水及中水管道”施工业绩指标,因机器管系统牵引问题,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为排水工程或污水管道工程或雨水管道工程或中水管道工程的,其管道直径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认可。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津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183****0025。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乡建设局
地 址:****道****号
联 系 人:于林
电 话:189****16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街****号盐船山生态园1栋3201、3202房
项目负责人:马劲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铃、徐闻泽、何敏
电 话:157****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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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87/KpILeqABMqitpwL5tpa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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