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龙门镇曲溪村金矿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EPC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平江县龙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平江县龙门镇曲溪村金矿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EPC招标进行委托代理,现对投标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P7-8,“4.3 入围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8年内,完成过一个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投资额:不少于1000.65万元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的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8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投资额:不少于1000.65万元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的业绩。
请问:生活垃圾处置或填埋场项目、餐厨垃圾项目、医疗垃圾项目、建筑垃圾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矿山修复是否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类项目吗?
回复:(1)是否属于一般工业固废请参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文件中明确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其他废物的种类区分,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目录内的,不作为该项目的入围业绩及加分业绩。
(2)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3款入围业绩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规定,本项目招标施工内容主要为重金属污染废渣治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置或填埋场项目、餐厨垃圾项目、医疗垃圾项目、建筑垃圾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矿山修复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不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利用类项目。
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文件格式中,勾选了“(二)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说明中的第2点,要求本项目须提供清单报价,因招标发布的概算清单为扫描件无法编辑,是否可以提供可以编辑的版本?或者因本项目为EPC项目,仅提供报价格式中的“(一)投标报价汇总表”,是否可以不提供清单报价?
回复:请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概算清单,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章第九条第二款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第二点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后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1)招 标 人:平江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江县龙门镇三十都村
联 系 人:吴丰林
电 话: 177****3666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开发区****楼
项目负责人:方明(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任丹、李贤(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0730-***1398
传 真:0730-***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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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87/h5IaeqABMqitpwL5B6I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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