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长春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资阳区长春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阳区长春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已由益阳市资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资阳区长春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益资发改审[2021]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比例:2680.3万元100%;私有资金出资比例:0万元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比例:0万元0%;境外私人投资比例:0万元0%,招标人为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洪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资阳区长春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资阳区长春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
2.3 项目基本情况:(1)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9处,其中处理规模为40m³/d的集中处理设施1处、35m³d的设施1处、25m³/d的设施1处、15m³/d的设施1处、8m³/d的设施3处、5m³/d的设施2处、***网418.5米。(2)农村生活污水的分散处理工程:建设0.6m³/d单户型“化粪池-庭院式潜流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600套,***网6000米,安装检查井300个。;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施工指标)环保工程:
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554.49万元;
注:多资质组合工程项目,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对应的专业类别并设置多个资格;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100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6-04-09,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6-07-18。
2.6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 ,分阶段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招标范围
(1)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9处,其中处理规模为40m³/d的集中处理设施1处、35m³d的设施1处、25m³/d的设施1处、15m³/d的设施1处、8m³/d的设施3处、5m³/d的设施2处、***网418.5米。(2)农村生活污水的分散处理工程:建设0.6m³/d单户型“化粪池-庭院式潜流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600套,***网6000米,安装检查井300个。(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有由[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格:具有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2人
①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拟任安全员具有具有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预算员等岗位的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岗履职,投标时无需提供其他人员的具体资料。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配备的人员均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4.3 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277.25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技术复杂、特殊结构、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8年。)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平台名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网络。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网、***平台***网(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016,0731-****7016。
10.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桃子塘村
联 系 人:汤欣宜
电 话: 135****0971
传 真:/
电子邮件:12****@****.com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洪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五福东路杨树三组新三栋201号
项目负责人:陈俊汝
项目组其他成员:黄进、崔应林
电 话:152****6118
传 真:0737-***2178
电子邮件:74****@****.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地 址:益阳市****路****号
电 话:0737-***621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洪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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