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农厅办发〔2026〕67号)及《武宣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武宣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畜牧水产行业)》(武农业发〔2026〕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在我县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试验示范场所,遴选规程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026年新建或改造的畜禽养殖场(生猪养殖场除外)。
(二)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全县范围内,现有规模养殖场、涉农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和使用微生物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一)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试验示范场所的养殖场,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土地备案及批复文件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后,并经局班子会研究,予以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试验示范场所,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名单并组织实施项目。
三、示范基地和试验示范场所具备的条件
(一)养殖场产权清晰。
(二)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 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四)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热心于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四、示范基地和试验示范场所的职责
(一)养殖场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推广在养殖环节使用微生物,减少粪污对环境的影响。
(二)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试验示范场所观摩和学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工作,积极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试验示范、观摩、培训等活动。
(三) 基地要做好年度推广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报送到县级主管部门。
(四)试验示范场所应积极配合开展我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
五、示范基地和试验示范场所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单个基地总投资的30%内给予财政补助。试验示范场所:对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等试验示范推广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等所产生的费用,按当年开展试验费用总投资的30%内给予财政补助。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武宣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
(二)武宣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请表(见附件2);
(三) 企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养殖场用地合法证明。
附件:1.武宣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2.武宣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请表
武宣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7日
文件下载:
2.武宣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请表.doc
关联文件: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878/9oEL0Z8BMqitpwL5E5wq.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