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蓝田路华夏特变电力便道工程
2、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685728.71元,采购最高磋商限价:658299.56元。
3、建设位置:位于长沙经开区。
4、工程范围:本工程为长沙经开区蓝田路华夏特变电力便道工程工程,需清除场内坡被植物约28549m2,场内挖填土方约494m3,回填土分层碾压约1720m3。(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量清单(含上限价)
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详见附件。
2、编制依据
2.1、****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蓝田路华夏特变电力便道工程》施工图;
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
2.3、****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
2.4、2025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等及相关补充解释说明;
2.5、湘建价建〔2025〕18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
2.6、材料价格依据2026年7月份《长沙建设造价》。
3、编制说明
3.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2、本工程土石方工程量除清单另有约定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考虑。
3.3、本工程土石方均考虑场内挖运。
3.4、本工程不可预见费按分部分项费的10%考虑。
3.5、本工程机械进出场费用已包干计入,结算不予调整。
3.6、对从其他项目调运过来的土方进行压实,用于电力迁改道路路基。
3.7、暂定铺设路基箱板650块,工期暂定30天,具体按实签证。
3.9、青苗补偿费暂定14万元,具体按实发生。
4、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如下:
(1)磋商报价中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需保持与预算总价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一致,不优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等按项计取的措施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测算报价,过程中不再办理洽商签证;
(2)磋商报价优惠率=成交优惠率=[1-(投标报价总价-投标报价含税暂列金额-投标报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预算总价-预算含税暂列金额-预算专业工程暂估价]*1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工程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服务标准:
1、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279号令和建设部令第80号相关规定保修。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施工图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6、拟任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关键岗位人员均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提供依规配备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按照要求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书》,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评标时,***网站,如果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或者未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或者未按照要求的格式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书》,均在资格审查中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在质疑、投诉期内,有供应商提出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项目并提供证明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城***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六、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有权通过转账、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付款。
2、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由发包人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65%;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70%;竣工结算经造价咨询单位初审完成后支付至初审金额的80%;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90%,在结算完成满一年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工程结算款的5%(含质保金3%及风险保证金2%),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完成满一年后,支付相应结算款的3%质保金,结算抽查(如有)完成且结算完成满一年后,支付相应结算款的2%风险保证金。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建设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条款。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明确说明及承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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