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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2025-2026年)采购需求公开

2025-07-10招标预告-需求湖南 - 长沙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2025-2026年)采购需求
项目预算 15万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长沙市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开展园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在全面摸清生态环境家底的基础上,力争解决生态环境重点、难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协助工业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发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引领和示范作用,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园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协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相关标准:

项目实施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20〕27号)

《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湘环发〔2020〕31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环函〔2021〕165号)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湘环发〔2021〕31号),2021年在国家级产业园区,有色、化工产业定位的省级园区以及位于湘江流域、洞庭湖流域的省级园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纳入对市州的绩效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和园区年度综合评价;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园区,当年在园区年度综合评价中不得评为先进园区,在园区环保信用评价考核中不得被评为诚信园区,发改部门暂缓受理园区调扩区申请、生态环境部门暂停受理园区调扩区规划环评审查及园区建设项目审批。


三、技术规格:

序号

型号、规格

数量

预算(元/年)

预算(元/2年)

备注

(一)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平台

2年

150000

300000

服务期2年

协助园区环境管理、咨询服务、制度建设(协助园区开展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工作,协助园区做好“五好”园区相关工作,编制年度自评估报告和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协助开展项目预审,指导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完善园区环保管理制度及做好环境档案管理,申报资金项目审核,开展环境数据统计,推进排污权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群众监督活动,随叫随到服务模式)

2年

300000

600000

服务期2年

开展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废水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危险废物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污染物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土壤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其他调查排查工作,协助更新园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指导推进企业环保绩效提级,车辆保障)

2年

850000

1700000

服务期2年

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调查及评估服务(开展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调查,开展排水评估)

2年

200000

400000

服务期2年

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积极应对处置事件和投诉)

2年

150000

300000

服务期2年

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2年

150000

300000

服务期2年

开展环保培训宣传

2年

100000

200000

服务期2年

开展园区环境监测(对园区及企业开展补充监测)

2年

650000

1300000

服务期2年

(二)

考核评价奖励项

顺利通过年度环保督察和上级检查巡查,没有负面案例或负面典型通报;全年没发生生态环境事故;并且在省级以上媒体有正面案例或典型经验推广。考核优秀,奖励10万元。

2年

100000

200000

服务期2年,考核评价奖励费用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优惠, 按预算上限20万/2年费用进行计入投标总报价内,如有优惠,将视为无效投标人。

合计(元)

5300000

具体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项目实施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第二年合同期均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历时365日止。


五、服务标准:

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园区实际,该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平台

***平台提供运维服务及数据分析服务,***平台正常运行,***平台数据安全性,运行稳定性。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园区生态环境监管数据完整率考核工作。

(二)协助园区环境管理、咨询服务、制度建设

1.协助园区开展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工作。协助园区完成环保督察预查和指导企业整改,做到未督先查,未督先改,协助园区进行信访投诉举报件的现场核实、调查取证及案件回复等工作。

2.协助园区做好“五好”园区相关工作。按要求做好“五好”园区之绿色园区自评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定期重点工作任务汇报。

3.编制年度自评估报告和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对园区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编制《年度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年度自评估报告》《年度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组织专家审核,并提交至省市县相关部门,确保通过省市县相关部门现场抽查核查,指导园区力争获评环保信用园区。

4.协助开展项目预审。根据“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批复意见等要求,对有需要的招商入园项目提供环保咨询和专家意见。

5.指导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协助园区确定年度披露环境信息企业名单并适时更新,指导园区企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

6.完善园区环保管理制度及做好环境档案管理。更新完善《园区环境管理与服务手册》及其他环境管理及服务方面的文件。协助园区参照生态环境部“一园一档”(针对省级以上园区)等有关要求,更新完善园区环境档案。同时,协助管理其它环境档案、入驻企业环境档案等。

7.申报资金项目审核。协助园区完成生态文明专项资金及上级各类环保资金申报项目审核,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8.开展环境数据统计。根据上级要求及园区需求,构建园区排污总量核算体系,指导企业填报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归口管理园区各类环境统计数据、减排数据。协助园区完成年度环保产业统计和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9.推进排污权管理工作。协助园区完成企业主要排污权核算、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催缴、排污权证登记发放,协助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及开展排污权收回工作。

10.协助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群众监督活动。根据园区需求,协助园区组织开展入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群众监督活动。

11.日常就近办公服务。就近办公人员协助园区开展环保日常工作,听从园区的调配。

(三)开展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

1.涉气企业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开展涉气重点企业监督帮扶、挥发性有机物调查、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修订及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核查等工作,指导督促问题整治。

2.废水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对园区涉水排放企业开展废水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协助相关部门对园区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指导督促问题整改。

3.危险废物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制定园区危险废物年度评估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园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清单,按季度、年度排查园区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一般监管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范化环境管理自查登记情况等;对园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现场评估(每年不少于1次),指导督促问题整治。协助开展园区企业危废废物产生年报、一般固废年报催报、审核等工作。

4.污染物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园区相关企业涉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并按上级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开展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5.土壤排放状况调查、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治。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对园区企业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指导督促问题整治。

6.其他调查排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协助园区完成排污许可调查、环评报告书(表)调查、建设项目自主验收调查、强制性清洁生产调查、环境风险应急排查、环保设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等其他工作。服务期间,环保管家需协助园区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布置的临时性及其他专项排查调查工作。

7.协助更新园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结合辖区精准治污工作实际,通过“***平台”更新、完善和填报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针对纳入长沙市的约40家水环境、气环境、土壤环境、环境风险重点监管单位,形成企业年度核查报告。

8.指导推进企业环保绩效提级。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指导推进园区企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水环境管理绩效提级,开展绩效分级评定材料预审工作。

(四)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调查及评估

1.开展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调查。鉴于园区已具备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调查,每年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

2.开展排水评估。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园区企业排水及水质水量调查和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相关论证工作。

(五)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

1.积极应对处置事件和投诉。协助园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投诉,指导处置园区突发环境事件,提升园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2.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策划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六)开展环保培训宣传

一是开展环保培训,结合工作重点,开展面向园区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二是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三是做好日常宣传,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网站、长沙经开区微信公众号、产经周刊等渠道开展环保宣传工作,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含党政报刊)上对园区环保工作宣传报道(每年不少于2次)。

(七)开展园区环境监测

根据上级要求和园区需求,按需对园区补充开展水、气、声及土壤、底泥手工监测等,对园区企业开展补充环境检测和应急监测,补充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可依据实际情况互相调剂费用预算。汇总园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出具《长沙经开区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和方法

(1)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项目团队进场服务1个月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凭中标人付款申请和开具的发票,1个月内支付年合同金额的45%;

(2)年服务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按考核结果情况凭中标人付款申请和开具的发票据实支付年合同余款。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材料购置费、产品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宣传费、人工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责任自负,有关费用自理。

5、其他特别规定

根据《长沙经开区领导干部“三零”廉洁承诺实施办法》(长经开工发[2023]26号)的有关规定,长沙经开区管委会机关全体副科级以上负责干部;集团公司、城建公司班子成员及其内设机构、全资(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实施投标零参与,本人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亲友投标或承接本园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便利;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含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投资非上市企业,在本园区外注册公司后回本园区内从事经营活动,受聘担任私营经济组织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况),该企业不得参与(含委托等变相参与)本园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参与竞拍、承租(含以他人名义承租等变相承租)本园区直属企业管理资产。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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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93/8uZ085cBfGwRW2f3mbO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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