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从 2012年开始实施,通过****城***平台的技术手段,***网格为基本工作区域,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信息采集、统计与数据分析,并对中标人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考核,****城市管理水平。
二、采购标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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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招标上限单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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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至2026****城***平台信息采集服务-单个案件采集服务 |
1 |
15.5 |
每月有效案件上报数及核查核实数之和不得超过 2022年月度平均采集量(30000条),超过该数量的案件数不计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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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一)服务范围
****城管工作考核范围,包含星沙、湘龙、泉塘、?梨、长龙五个街道及黄花、黄兴、安沙、江背四个镇街的考核区域,如遇调整另行告知。
(二)服务时段
1、根据长沙县的具体情况,执行春夏秋冬四季工作时间。
2、根据上级要求及阶段性工作安排,随时根据实际调整工作时间。
(三)服务内容
按照管理 标准 ,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负责的工作区域内不间断地进行巡查,****城市管理类部件或事件问题,及时用 “城管通”****城***平台,并负责对案卷的实地核查任务以及专项普查任务等。根据上级要求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在日常时段之外进行针对性专项采集,不受采集时间、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如垃圾分类采集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对全县范围内在建、新建违建类信息进行采集。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签三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项目配置
1、巡查采集车配备
( 1)由于本次招标范围涉及区域较广,中标人在服务期内需配备燃油巡查车辆,用于机动巡查。
( 2)巡查车辆由中标人保管、使用,所产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方概不负责。
2、视频采集车配备
( 1)中标人需配备视频采集车用于智能化采集。
( 2)视频采集车辆由中标人保管、使用,所产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方概不负责。
( 3)***平台对接、***平台及专职操作人员。
3、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有办公场地。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签三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信息采集质量考核指标
1、信息采集数量中时段占比指标
每月中标人必须保证上报信息在各采集时段的数量占比,不低于采购方制定的占比标准,确保采集问题的时间不出现偏漏。具体指标如下:采集员工作日 8:00-9:00上报量不高于每日上报量的30%;周末及节假日(春节假期除外)上报量不低于工作日上报量的20%;每低或每高一个百分点(未满1%时按1%计)从当月信息采集费中扣罚600元。
2、失报漏报问题指标
每月中标人必须保证查实的失报、漏报信息在有效上报信息的占比,不高于采购方制定的占比标准,确保采集信息的全面性。具体指标如下:工作区域内发生因巡查不到位出现的热线受理、行业监管、中心督查、社会各界反映(属巡查范围的内容)而采集员未做反馈的事部件问题。每月对于经查实,确属失报漏报的,按以下规定从信息采集经费中扣除: ①行业监管部门、****中心、****中心巡查中失报的每件扣200元;②热线受理、社会各界反映、上级部门校核问题失报的每件扣400元;③新闻媒体曝光、领导视察(批示)校核的漏报,每发生一次扣600元。
3、信息采集差错率指标
每月中标人必须保证上报信息差错率不超过 3%(含)。具体指标如下:每月信息采集公司必须保证上报信息差错率不超过3%(含)。差错率每增加1%(未满1%时按1%计)从当月信息采集经费中扣除500元,依此类推。
4、在建、新建违建类信息采集工作考核指标
每月中标人应提供关于在建、新建违建类信息采集巡查工作记录,如未提供,从当月信息采集经费中扣除 1000元。
(二)人员违纪考核指标
中标人必须保证严禁所属人员出现: ⑴漏报、瞒报、弄虚作假、选择性采集;⑵与被考核单位人员、被采集对象配合摆拍;⑶收受被考核单位、被采集对象物质、礼金、礼品等任何好处;⑷接受被考核单位、被采集对象安排提供的用餐、住宿、午休及休闲娱乐活动;⑸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性活动或任何兼职行为。具体指标如下:信息采集人员出现吃、拿、卡、要或有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按每件次从采集经费中扣除1000-3000元。情节严重涉及人数超过2名以上人员参与的按件次扣除3000-5000元。信息采集人员出现核实敷衍塞责、恶意采集、选择性采集、不仔细进行排查、故意反馈失实等工作失职情形的,一经发现查实,按每件次从采集经费中扣除300-50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按件次扣800-1000元。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力要求中标人对当事人进行开除处理。
五、权利保证
(一)采购方的责任与义务
1、采购方应为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社会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采集数据的成果最终所有权归采购方所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甲乙双方共享。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二)中标人的责任与义务
1、中标人负责合法招聘和管理所需人员,如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支付劳动报酬、采用科技化管理手段对信息采集业务进行管理等。
2、中标人应维护员工队伍的和谐稳定,及时处理好劳动争议,保证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中标人所聘人员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劳资纠纷及各类安全事故,皆由中标人全权负责,与采购方不发生任何关系,采购方无任何责任。
3、中标人应加强所聘人员队伍内部管理。中标人应制定严格的作风纪律规定,并加强对信息采集员作风纪律的管理,杜绝出现吃、拿、卡、要或弄虚作假等问题。
4、中标人所聘人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等,中标人对在项目实施期间所获得的采购方的情报和资料有保密义务,泄漏秘密应承担责任。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5、中标人应参加采购方举行的各项活动和会议,根据采购方的工作安排和布置开展相关工作。
6、中标人所聘人员的装备、设施管理和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保障。
7、中标人要对所聘人员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培训和教育,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所有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方概不负责。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本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文件规定,按一般程序组织验收。
七、其他要求:(一)合同款支付:
1、付款人:****城市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根据每季度考核情况,按每季度有效案件上报数及核查核实数付款。每满一个考核季度后由中标人开具服务费发票,采购方自收到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3、付款金额:第一季度付款金额 = [第一季度(有效案件上报数+核查核实数)×案件单价-第一季度考核扣款额]×30%;
第二季度付款金额 = {[第二季度(有效案件上报数+核查核实数)×案件单价-第二季度考核扣款额]×30%}+第一季度未付款项的30%;
第三季度付款金额 = {[第三季度(有效案件上报数+核查核实数)×案件单价-第三季度考核扣款额]×30%}+第一季度未付款项的40%+第二季度未付款项的30%;
后续季度付款金额以此类推。
4、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内容、要求和实施情况,详细考虑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建议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三)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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