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全面推动左家塘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源头管控、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目标。为 扎实做好街道生活垃圾分收分运工作,街道将辖区范围内 2023年度 的厨余垃圾分收转运工作服务进行外包。
二、相关标准:每天按时将街****小区的厨余垃圾按 采购人 要求拖运至指定厨余垃圾站。
三、技术规格:( 1)街道办事处提供8台能够正常运行的垃圾清运车(车辆保险、维护维修、电池更换、电费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清运过程中有损坏设施、设备及其他公用设施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照价赔偿。
( 2)采购人引导督促市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 3)成交供应商及时转运街道辖区内街****小区的厨余垃圾按采购人要求转运至指定厨余垃圾站,做到日产日清,应收尽收。
( 4)成交供应商将厨余垃圾运输到指定厨余垃圾站,严禁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采购人协调处理厨余垃圾清运过程 中的困难和问题,如发现清运方面质量问题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及处罚。
( 5)在运输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沿途丢弃、随意倾倒,违规倾倒,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坂抛、冒、滴、漏,如发生 “落渣、漏渣"等现象时,应当及时清理车辆及场地,保持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转运设施和周边环境整洁。
(6)若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时清运厨余垃圾的,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及吋接收并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7)成交供应商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每日湿垃圾的运输地点、数量,并按照规定向街道报送数据、报表等。
(8)成交供应商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应对设施故障、事故等突发事件。
(9)服务外包期间,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的根据街道垃圾量,及时增加收集次数,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10)成交供应商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采购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成交供应商人员在垃圾 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11)成交供应商听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和监督,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有违反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产生的罚款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 壹年
2.服务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 左家塘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成交供应商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這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街道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并相应扣除成交供应商的垃圾清运费。如成交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街道,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成交供应商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成交供应商必须 事先通知采购人) 。
六、验收标准:简易验收
七、其他要求: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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