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澄迈县 2023-2024年度节能工作》 咨询服务单位 的 公告
澄迈县以服务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己任,为确保澄迈县节能管理工作良好有序的发展,充分发挥澄迈县节能管理工作的优势,推动澄迈县节能增效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夯实历年节能工作的成果,扎实做好澄迈县 2023-2024年度节能工作的安排,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澄迈县2023-2024年度节能咨询服务工作》承办执行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单位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名称
《澄迈县 2023-2024年度节能咨询服务工作》承办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对澄迈县所辖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节能监察,并对2023-2024年能源“双控”目标进行合理、准确的测算及预估;
2.对澄迈县所辖重点用能单位“十四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给予专业上的协助;
3.协助完成“十四五”节能工作计划中2023-2024年度的要求;
4.节能降碳、碳达峰等专业咨询服务工作。
(三)经费安排
根据工作难度、重要性和要求,咨询服务工作经费不高于人民币 25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精心组建项目工作组,并对组内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参加本次公开遴选近三年内,在行业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3.申请单位具有节能评估、节能管理、能源发展规划等相关项目或课题工作的经验和成果,并在近三年有承办过上述项目或课题工作的经验,熟悉澄迈能源发展管理情况者优先;
4.项目工作组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工作负责人是整个工作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任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工作组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参与过能源发展或节能减排规划研究工作,应包含至少3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人员;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27日。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参与报名单位应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构简介和业绩、优势等相关材料;
3.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网上查询截图;
4.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研究人员资料;
5.人员配置说明;
6.开展本次工作方案及报价书,相关材料应清晰阐述开展工作的方案及思路;
7.真实性承诺书;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资料报送
《澄迈县 2023-2024年度节能工作》申报材料递****大楼****楼县发改委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澄迈县2023-2024年度节能工作》编制单位遴选”,邮编571900),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送达,逾期不再受理。截止日期:2023年8月 29 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四)选取模式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编制单位。我委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编制单位。评审得分相同的,依次以报价、技术力量、业绩得分高者居先。***网站(***网)上公示。
(五)工作进度要求
公开遴选应按照以下工作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按照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需求提交委托协议,正式确定工作方案和相关事宜。
2.前期工作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节能工作开题会,正式启动对相关工作的安排及开展。
3.中期情况汇报。承担单位应将工作进度情况及时与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汇报。
4.末期成果提交。承担单位应在完成中期成果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汇总整理,并提交最终的工作成果。
(六)联系方式
地址:澄****大楼
邮编: 571900
联系人:徐工、洪工
电话: 139****9238,188****0541
电子邮箱: c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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