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及尾水排放环境影响论证第三方技术机构遴选工作已结束,中选单位为: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在公示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采取书面形式向我委进行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898-****9191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
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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