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空气自动站点位优化调整及设备更换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SZZFCG-2026-07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空气自动站点位优化调整及设备更换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备案号: 绥财采计[2026]0111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26 年 9 月 11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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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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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第一章 投标邀请 R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 |
现修改为:“第一章 投标邀请 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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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二节第5.2(1)项 价格评审优惠 ■非专面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3)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 / %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二节第5.2(1)项 价格评审优惠■专面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的报价不享受价格扣除。” |
更正日期: 2026 年 9 月 14 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地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联系人:彭慧霞
联系电话:183****0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路****号
联系人:陈仟仟
联系电话:132****34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慧霞
电 话:183****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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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00/JpfrnqABMqitpwL5C2l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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