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四川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规定,经中共江油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江油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江油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5年3月28日至7月11日,对陈潇潇同志担任江油市彰明镇(以下简称“彰明镇”)党委书记和邓召平同志担任镇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陈潇潇同志自2021年6月至2025年3月担任彰明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邓召平同志自2021年8月以来担任彰明镇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陈潇潇、邓召平同志在任职期间,能够基本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彰明镇实际进行工作部署,明确生态镇建设、产业绿色转型、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目标任务,谋划推动本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环保工作,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持续优化、生态治理能力得到增强,较好履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遵守法律法规方面。
宅基地监管不到位。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方面。
重大事项决策未经党委会讨论决定。
(三)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
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数据不实。
(四)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
1.土地复垦工作监管不到位。
2.畜禽养殖场环保监管不到位。
3.固废处置监管工作不到位。
(五)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
超范围使用专项经费。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查出的相关问题,江油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彰明镇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土地复垦等的监管工作,确保开展工作真实有效、监管职责切实到位。严格落实宅基地审批“三到场”、排污登记、固废规范贮存等制度,强化对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常态化监督,推动监管闭环形成。强化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超范围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对审计发现问题,彰明镇制定了整改方案,逐条明确了整改措施。截至目前,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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