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公示
发布日期: 2022年1月21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重庆市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是对重点工业园、港口(码头)以及交通要道开展港口码头和交通敏感区域VOC、NOx监测,通过车流量等活动数据,结合气象与传输情况进行深度分析、评估其排放对环境质量影响。二是在渝西片区开展高污染燃烧VOC特征因子排查工作,通过走航等多技术路径开展日常监测监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856,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是重庆市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专业性极强,需要掌握长期而海量的历史观测数据作为技术基础,同时对实验室分析具有较高的硬件要求与技术储备要求。符合渝财采购〔2016〕56号附件中第二条第(一)款“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情况。 二****中心一直承担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任务,为我市的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监督、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作为西南片区监测行业内的领军单位,适合承担重庆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 三****中心是隶属于市生态环境局下属行政事业单位中唯一的环境监测机构,是重庆市唯一通过国家认监委环保评审组批准的“环境与环保”领域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机构内环境监测人员是唯一通过国家级持证上岗考核的检验检测机构,是全市生****中心、****中心、****中心、****中心、****中心,监测能力涵盖水(含大气降水、生活饮用水、地下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及水系沉积物、固体废物、煤质、生物、噪声、振动、室内空气等类别和领域。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重庆市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要求,建议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委****中心组织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心
地址: 重****路****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月21日 至 2022年1月2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机构名称: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 周昌荣
联系电话: 89****19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 重庆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秦老师
联系电话: 67****29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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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13/P1BWe34BZCCCHEfAFI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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