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河长制水质断面监测(CQS26C0228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7日
项目概况:
“2026-2027年河长制水质断面监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网”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9月2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6C02281 采购执行编号:HYGS-ZB-2026-158
项目名称:2026-2027年河长制水质断面监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00,000.00元
最高限价:5,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2026-2027年河长制水质断面监测分包1 | 986,896.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2026-2027年河长制水质断面监测分包2 | 1,017,504.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2026-2027年河长制水质断面监测分包3 | 1,750,2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2026-2027年河长制水质断面监测分包4 | 1,346,9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2026-2027年河长制水质断面监督分包5 | 198,5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包1、分包2、分包4、分包5:无;
分包3:本项目分包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包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本分包合同总份额不低于60%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市场监管局颁发的CMA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检测能力附表须涵盖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指标。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9月7日 至 2026年9月1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网”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网(www.****.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9月28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8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心开标厅(地址:****路****号****广场)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6年9月28日 10:00
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厅(地址:****路****号****广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水利局
采购经办人:邢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5829
采购人地址:****路****号****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兰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9287
代理机构地址:****路****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9287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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