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8月1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洪雅县建筑垃圾分拣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1809 028-****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二段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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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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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雅县建筑垃圾分拣处置项目 |
洪雅县洪川镇祝山村二组 |
洪雅县福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占地4.5亩,其中堆料区1000平方米,作业区1000平方米,办公区700平方米,停车区300平方米,购置破碎机1台、打包机1台,装载机1台、夹夹机1台等设备,年分拣处置建筑装修垃圾1万吨,建筑工程垃圾1万吨 |
四川谱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废水:生活污水通过自建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定期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原料、成品装卸粉尘、原料、成品堆场粉尘通过采取车间密闭;车间出入口安装卷帘门,无车辆出入时关闭;车间堆场上方、车间四周设置喷雾喷头等措施;车辆运输***平台,对车辆轮胎、车身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限制车速,厂区内路面实施洒水抑尘,进场车辆用毡布加棚覆盖,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时间均为昼间,避开中午12:00-14:00时间运输等措施;破碎生产线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优选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的维护。 4.固体废物:设置约5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棉纱、手套、装修垃圾筛选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洗车废水隔油池浮油等,定期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预处理池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沉淀池产生的泥沙(沉渣)和破碎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渣土外售;生活垃圾和废布袋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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