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1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衣江洪雅县文塘大堤黄桥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二段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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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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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衣江洪雅县文塘大堤黄桥段防洪治理工程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止戈镇 起点:(103度22分9.95秒,29度54分52.52秒) 终点:(103度20分39.61秒,29度54分26.87秒) |
****中心 |
新建堤防长度1.253km。工程河段上起遂洪高速青衣江大桥台地(X=3311306.3977,Y=629002.4334),下至青衣江三桥(X=3310540.6109,Y=629745.3655)。配套建筑物10处(座),其中梯步5处,排水涵管4处,穿堤箱涵1处。 |
四川石莹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租用项目周边农户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置;车辆冲洗点设置废水隔油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拌和站设备冲洗废水排入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河道施工设置导流围堰,在基坑内设排水沟、集水坑,设置一个三级沉淀池,将基坑排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 2.废气:施工扬尘:土石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场地围挡;车辆实行密封运输,严禁超载;运输道路、施工工区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定期洒水,限速行驶,料场设蓬、运输加盖篷布;***网对暂不扰动临时堆场进行覆盖等;混凝土在封闭房间内生产,采用袋装水泥,采用湿法拌和,设置喷雾降尘设施。运输扬尘:严格材料装卸管理,设置车辆冲洗点,避免车辆携带灰尘驶出施工区。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施工机械超负荷作业;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3.噪声:对固定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场地综合加工区设置围挡机械能隔声,靠近敏感点施工河段必要时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布置施工工区,砼拌和站尽量远离敏感点。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可以再次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则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体工程的生态护坡及堤后绿化,表土剥离、存放和后期植被恢复利用,堆场设置挡墙和表面防雨布遮盖,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优化施工布置,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和对植被的碾压等水土保持措施;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做好防尘和防止运输中的物料、垃圾抛洒对沿途植被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教育与宣传,严禁滥扔垃圾、滥砍滥伐、捕捉鸟兽等行为。禁止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施工废水等倾倒至水体中;做好机械设备维护工作防止跑、冒、滴、漏污染附件水体;严禁在河道内洗车;雨天禁止施工。严格执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报告中提出的水保措施,在临时堆料场设置表土临时堆放区,土石方开挖做好边坡防护及排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及时进行清理和平整,表土覆盖,撤上草籽等进行迹地恢复。 6.地下水:加强管理,施工场地做好防渗。 7.环境风险: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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