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城区及乡镇(本次为项目一期,主要在石头纸厂、龙河大桥桥头(南)、太白岩公园三个地点实施本次新建充电站计划,其中石头纸厂位于下路街道,龙河大桥桥头(南)位于南滨街道,太白岩公园位于万安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石柱县内新建充电站11个,标准桩202个,超充桩26个,快充桩30个,总功率12720千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及安装充电箱变11台,光伏车棚6座,215kWh储能8套。本项目分三期实施,本次招标项目为一期2026年先行实施充电站3个,总功率3840KW。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384972.2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澄清通知)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不属于财政预算资金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项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 标 人: | 重庆市石柱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昕笛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大道****号 | 地 址: | 重庆市两江****大厦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马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薛迪舰 |
| 电 话: | 023-****8588 | 电 话: | 173****7221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石柱县****中心 | ||
| 电 话: | 023-****7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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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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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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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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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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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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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石柱万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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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20201040006530000000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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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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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石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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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10202900114056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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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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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石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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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1058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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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一期)(图纸).rar
工程量清单.pdf
[5002402026092100101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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